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745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贷款精算师 手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台湾] 5年以内利率5%以上 无担债权 决分四种还款模式
( 2008/04/03 09:00 时报资讯 )
高佳菁/台北报导

消债条例四月十一日上路,银行公会昨(二)日开会决议,法院外 前置协商无担保债权将分四种还款模式,五年以内利率五%以上,五 至八年利率为五%至三%,而八至十年利率三%以下,十年以上则免 息。金融人士说,偿还款限在五年以内,利率未设定上限,主要是防 止道德风险。

信保基金虽不算金融机构,相关债务不可纳入法院外前置协商机制 ,不过,公会已另提出解决方案,即信保基金的案件,原则上,将比 照无担债务协商条件办理,不需再个案一一协商,银行未来要帮信保 基金负责催收债务。

金融人士指出,前年债务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 此文章被贷款精算师在2008-04-06 16:19重新编辑 ]


银行贷款精算师 理财理债教室 信用卡问题 欢迎来信或是到我空间逛逛
谨慎理财 信用无价 负债消费就是透支人生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 | Posted:2008-04-03 20:52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68290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