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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ckockimo
數位造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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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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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 x0
[求助] 請問中止未遂的問題~~~
兩人以上共同實行犯罪,其中一人因己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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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歐洲 | Posted:2008-03-26 09:25 |
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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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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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未遂:
除具備一般未遂犯之成立要件外,再加上
行為人主觀上出於己意,客觀上因此而放棄中止實行行為(未了未遂之中止)或防止其結果之發生(既了未遂之中止、共犯之中止)。
出於己意=自願性:縱使我能,我也不要。(法蘭克公式)

不行。


I'm back.
對傳統觀念持批判精神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8-03-26 13:16 |
kc333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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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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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以上共同實行犯罪,其中一人因己意放棄犯罪防止結果發生。適用刑法27條第一項
其他共犯是否亦可引用中止未遂而受惠呢?適用刑法27條第一項

既了未遂,未了未遂,區別實益,在於中止犯適用問題。
未了未遂,行為人只需消極放棄實行犯罪,即可適用中止犯。
既了未遂,行為人中止行為還必須積極的防止結果發生。行為人必須承擔『迴避結果的發生』
其法律效果只是減輕或免除其刑,只是適用。還有刑法57.59條來加重。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8-03-30 1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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