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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uchfrank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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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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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 x0
[求助] 請教: 關於性交易行為
你好:
如果一位30歲男子透過色情廣告公司安排與一位滿16歲(未滿17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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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 | Posted:2008-02-16 17:27 |
ncmgi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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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有名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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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 x1 鮮花 x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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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 不管對方 有沒有滿18歲 性交易 就是犯法了吧

未滿18歲刑法會很重哦!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2008-02-16 19:35 |
symble123 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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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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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 x14 鮮花 x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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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犯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法22
引誘、容留、媒介、協助、或以他法,使未滿十八歲之人為性交易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營利而犯前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應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罰金。
以犯前項之罪為常業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應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收受、藏匿前三項被害人或使之隱避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為前項行為之媒介者,亦同。
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及第五項之未遂犯罰之。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2008-02-16 20:56 |
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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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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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男子是犯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 第22條第2項      
樓上的怎麼引到23條的條文內容?
與未滿十六歲之人為性交易者,依刑法之規定處罰之。          
十八歲以上之人與十六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人為性交易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中華民國人民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前二項之罪者,不問犯罪地之法律有無處罰規定,均依本條例處罰。

民法的話,可以符合195條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前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以金額賠償之請求權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限。
前二項規定,於不法侵害他人基於父、母、子、女或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者,準用之。


I'm back.
對傳統觀念持批判精神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8-02-18 20:36 |
touchfrank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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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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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那跟幾歲以上的女生從事性交易行為,才不算犯罪?頂多罰錢.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8-02-19 10:34 |
touchfrank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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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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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 x0 鮮花 x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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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跟18歲以上的女生從事性交易行為,算犯罪嗎?還是要罰錢?


獻花 x0 回到頂端 [5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8-02-26 00:37 |
creatscreat 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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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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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 x0 鮮花 x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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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從事性交易不就好了嗎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6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8-03-19 15:56 |
聿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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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有名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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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 x113 鮮花 x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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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交易 表情 表情 表情
此風不可長啊! 表情


祝大家金榜題名~
別忘了給樓主鼓勵的獻花及推薦喔^^
獻花 x0 回到頂端 [7 樓]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2008-04-04 23:13 |
master6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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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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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 x0 鮮花 x1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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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完了不給錢 算性交易嗎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8 樓] From:臺灣和信超媒體寬帶網 | Posted:2008-04-20 00: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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