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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客体错误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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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l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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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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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讨论] 关于客体错误的问题
请问各位大大~
关于客体错误的问题
例如:
甲欲杀乙,也准备好刀了,却误认丙就是乙,因此将丙给砍死~
基本上甲对丙依然是成立故意杀人既遂(这我可以理解)
但是甲对乙为何不成立犯罪?(老师说的)
是我听错,还是真是如此?
即使甲对乙没有着手实行
但是刑法271条第3项,预备犯有罚,
而预备犯不就是着手前的预备动作吗?
以上是我的疑问~
我怕我的观念有问题
烦请各位高手指点方向~
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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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HINET |
Posted:
2007-10-15 23:38 |
mil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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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体错误有分等价客体错误和不等价客体错误
这题是说等价
甲杀丙是故意杀人既遂,而甲欲杀乙成立杀人末遂
一行为犯数罪,想像竞合从一重处断,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至于预备犯~这里的甲已经着手了,只是杀错人
所以不成立预备犯
应该是这样吧!最近我也开始有些搞混中,唉~
已经念第二篇了,还是拼不起来~共勉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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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回覆^^
支持人性本恶
钱不是万能的;但没钱却是万万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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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From:台湾 |
Posted:
2007-10-17 22:59 |
snoopy-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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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嗯 的确是因为 已经有杀人了~所以 杀人罪大于预备...这是今天去补习班问低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10 (by weifan) | 理由:
感谢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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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楼]
From:台湾 |
Posted:
2007-10-21 13:23 |
Ailsa
级别:
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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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热心地大大~
所以说是因"想像竞合从一重处断"啰!
因此甲只对丙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恩~感谢两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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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
From:台湾 |
Posted:
2007-10-22 10: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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