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2209 個閱讀者
命理服務》 數位論命舘 | 免費排盤 | 星僑易學 | 五術書籍 | 線上論命 | 影音論命 | 八字命書 | 星座分析 | 孔明神數 | 周公解夢 | fackbook 粉絲專頁 |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poppyflower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問卜] 我如果主動聯繫可以得到回覆嗎?

塔羅牌$i塔羅牌$i塔羅牌$i塔羅牌$i塔羅牌$i
劍6 逆位死神 逆位杯7 正位劍9 正位杖王 正位

【問卜者資料】1977/04/24/女154cm.46kg出生在台中縣

【關係人資料】1970/09/12/男,173cm,66kg出生在台北市,前男友,分手約兩年1個月

【問題說明】

塔羅牌$i塔羅牌$i塔羅牌$i塔羅牌$i塔羅牌$i
劍6 逆位死神 逆位杯7 正位劍9 正位杖王 正位

【問卜者資料】1977/04/24/女154cm.46kg出生在台中縣

【關係人資料】1970/09/12/男,173cm,66kg出生在台北市,前男友,分手約兩年1個月

【問題說明】

問題:我如果主動聯繫可以得到回覆嗎?
說明:兩年前分手,先前問,是否今年可以見面
得到的回覆為:
機會...有可能
不過前提是...需要你發出訊息...,看你的努力有多大,成果就會有多大,牌面上來看你們的距離並非遙不可及的,但若只是希望對方突發奇想的找你的話,機會較少唷   參考之
(除非你的執念很深,不然今年的期限對塔羅來說還是有點長)

想再請問,我想執念應該很深吧,不然不會至今仍是忘不了
我一直很努力想要取得聯繫,無奈對方不是不接電話,不回簡訊,就是郵件回覆
已經2年了,我也不好一直打擾對方,現在僅是過年過節發減訊問候
有次過年打電話問候 因他人在國外有接電話(因為人在國外,電話無法顯示號碼,所以他不得不接吧)
兩人對話很平和,卻也顯得陌生了,我們的距離,是指啥?實際距離是不遠
因為他在台北,我在桃園,但是心靈的距離呢?
不過我坦白說,現在我有一位交往一年的男友,他對我真的是很好
但是,我卻無法全心全意對他好,只因為,我仍然是很想念前一個男友
所以,想知道,是否可以主動聯繫,以取得聯繫,只是想要當朋友的朋友
謝謝喲
回饋:預定三日內回饋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臺北市 | Posted:2007-03-31 23:35 |
caishin 手機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7 鮮花 x14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啊,從這牌組來看,這是妳單方面的希望罷了,對方並沒有想要這樣子繼續下去呢。


歡迎來我的部落格看看:風水師老吳的脫殼秀
歡迎來我YouTube頻道看看:CaiShin Life TV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2007-04-01 05:19 |
poppyflower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面是引用caishin於2007-04-01 05:19發表的 :
啊,從這牌組來看,這是妳單方面的希望罷了,對方並沒有想要這樣子繼續下去呢。
唉~~我了解了
看來是我自己想妄了
的確,對方似乎是怕了
因為他是個不婚的人
也或許,我不是他想要的那個人
所以,如果無法沒壓力在一起
那麼他寧可自己一個人
我想
心~應該要死了
應該要死了這條心了...................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臺北市 | Posted:2007-04-02 02:42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5675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