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引用wadasee於2006-07-21 10:04發表的 :
話一定要說,但是不能全部說,最好去地方法院咨詢過後再說~
另如果勝訴的話,你們可以向法院提出聲請保護令~...
既然是對方主動去你家,對方人數又多我想他們口頭上說你們恐嚇他們,
應該是不太說的過去,只是怕他們會找人做偽證... 唉...反正黑社會難纏,
.......
詳細的情形如下
http://bbs-mychat.com/read.php?tid=548905感謝這位大大熱心的幫忙~我也不清楚他們算不算黑社會
只知道當時有三個黑衣男子(還有好幾個人)~其中大概有一兩個刺青吧~還有就是他們的行徑
路人都說可惡~鄰里鄰居也會鄙棄厭惡~而我遇上了他們~我只能說~我真倒楣~
其實我也不想上法院~而且他們還先告我們~去偵查庭時武器明明是他們的
偏偏說是從我們手上搶下來的~無奈無奈真無奈~對台灣的思法也不保持信心
不知道到時候去法院能不能動之以情~法律我又不懂~有點等死的感覺~因為請律師好多摳摳
所以我只能自己不斷的看著挨打時監視器的畫面~想辦法從裡面找到對我們更有利的證據
但是影像很模糊~法律看了霧煞煞~誰叫我不喜歡讀書~又不喜歡用腦
只能看著挨打的畫面~眼在看心在痛~他們毫不講理........台灣這個社會真是越來越腐敗了
天理何在~公道何存~道義已完全消失了吧~是非對錯彷彿也不再有存在的價值
造成這樣的社會全台灣人都該負起這個責任~法律經常令人痛心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