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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文][分享] 豫讓論-方孝孺
士君子立身事主,既名知己,則當竭盡智謀,忠告善道,銷患於未形,保治於未然,俾 身全而主安。生為名臣,死為上鬼,垂光百世,照耀簡策,斯為美也。苟遇知己,不能扶危 為未亂之先,而乃捐軀殞命於既敗之後;釣名沽譽,眩世駭俗,由君子觀之,皆所不取也。 蓋嘗因而論之:豫讓臣事智伯,及趙襄子殺智伯,讓為之報仇。聲名烈烈,雖愚夫愚婦 ,莫不知其為忠臣義士也。嗚呼!讓之死固忠矣,惜乎處死之道有未忠者存焉——何也?觀 其漆身吞炭,謂其友曰:「凡吾所為者極難,將以愧天下後世之為人臣而懷二心者也。」謂 非忠可乎?及觀其斬衣三躍,襄子責以不死於中行氏,而獨死於智伯。讓應曰:「中行氏以 ?人待我,我故以?人報之;智伯以國士待我,我故以國士報之。」即此而論,讓有餘憾矣 。 段規之事韓康,任章之事魏獻,未聞以國士待之也;而規也章也,力勸其主從智伯之請 ,與之地以驕其志,而速其亡也。郗疵之事智伯,亦未嘗以國士待之也;而疵 能察韓、魏之情以諫智伯。雖不用其言以至滅亡,而疵之智謀忠告,已無愧於心也。讓既自 謂智伯待以國士矣,國士——濟國之事也。當伯請地無厭之日,縱欲荒棄之時,為讓者正宜 陳力就列,諄諄然而告之曰:「諸侯大夫,各受分地,無相侵奪,古之制也。今無故而取地 於人,人不與,而吾之忿心必生;與之,則吾之驕心以起。忿必爭,爭必敗;驕必傲,傲必 亡。」諄切懇告,諫不從,再諫之;再諫不從,三諫之;三諫不從,移其伏劍之死,死於是 日。伯雖頑冥不靈,感其至誠,庶幾復悟。和韓、魏,釋趙圍,保全智宗,守其祭祀。若然 ,則讓雖死猶生也,豈不勝於斬衣而死平? 讓於此時,曾無一語開悟主心,視伯之危亡,猶越人視秦人之肥瘠也。袖手旁觀,坐待 成敗,國士之報,曾若是乎?智伯既死,而乃不勝血氣之悻悻,甘自附於刺客之流。何足道 哉!何足道哉!雖然,以國士而論,豫讓固不足以當矣;彼朝為讎敵,暮為君臣,腆然而自 得者,又讓之罪人也。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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