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222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袭人 手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2 鲜花 x38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古文][分享] 豫让论-方孝孺
  士君子立身事主,既名知己,则当竭尽智谋,忠告善道,销患于未形,保治于未然,俾
身全而主安。生为名臣,死为上鬼,垂光百世,照耀简策,斯为美也。苟遇知己,不能扶危
为未乱之先,而乃捐躯殒命于既败之后;钓名沽誉,眩世骇俗,由君子观之,皆所不取也。
  盖尝因而论之:豫让臣事智伯,及赵襄子杀智伯,让为之报仇。声名烈烈,虽愚夫愚妇
,莫不知其为忠臣义士也。呜呼!让之死固忠矣,惜乎处死之道有未忠者存焉——何也?观
其漆身吞炭,谓其友曰:「凡吾所为者极难,将以愧天下后世之为人臣而怀二心者也。」谓
非忠可乎?及观其斩衣三跃,襄子责以不死于中行氏,而独死于智伯。让应曰:「中行氏以
?人待我,我故以?人报之;智伯以国士待我,我故以国士报之。」即此而论,让有余憾矣

  段规之事韩康,任章之事魏献,未闻以国士待之也;而规也章也,力劝其主从智伯之请
,与之地以骄其志,而速其亡也。郗疵之事智伯,亦未尝以国士待之也;而疵
能察韩、魏之情以谏智伯。虽不用其言以至灭亡,而疵之智谋忠告,已无愧于心也。让既自
谓智伯待以国士矣,国士——济国之事也。当伯请地无厌之日,纵欲荒弃之时,为让者正宜
陈力就列,谆谆然而告之曰:「诸侯大夫,各受分地,无相侵夺,古之制也。今无故而取地
于人,人不与,而吾之忿心必生;与之,则吾之骄心以起。忿必争,争必败;骄必傲,傲必
亡。」谆切恳告,谏不从,再谏之;再谏不从,三谏之;三谏不从,移其伏剑之死,死于是
日。伯虽顽冥不灵,感其至诚,庶几复悟。和韩、魏,释赵围,保全智宗,守其祭祀。若然
,则让虽死犹生也,岂不胜于斩衣而死平?
  让于此时,曾无一语开悟主心,视伯之危亡,犹越人视秦人之肥瘠也。袖手旁观,坐待
成败,国士之报,曾若是乎?智伯既死,而乃不胜血气之悻悻,甘自附于刺客之流。何足道
哉!何足道哉!虽然,以国士而论,豫让固不足以当矣;彼朝为雠敌,暮为君臣,腆然而自
得者,又让之罪人也。噫!





没有爱情的时候是寂寞的.
拥有爱情却无法自由呼吸.
但我们都不愿因窒息而放弃,是吗?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数位联合 | Posted:2006-07-04 11:00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62119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