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3037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33號娃娃車 手機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棒球] 台灣出產 受傷保證?
轉貼自 http://mag.udn.com/mag/sports/s..._ART_ID=18315

就在王建民逐漸站穩大聯盟腳步,成為洋基隊固定主力先發投手的關鍵時刻,他的肩膀又受傷了。就如同球隊的總教練托瑞所言,雖然這已經是本季洋基隊同時期進入傷兵名單的第四位先發投手,確實對球隊的戰績產生巨大的影響,但是這個事件的突然發生,真正最可惜的還是王建民本身,因為他原本已辛苦建立起來的很好的投球節奏,以及比賽氣勢,又要因此中斷了。


王建民為什麼會受傷?而我們旅美的台灣投手又為什麼如此的會受傷?郭泓志到美國的第一個球季就因為肘傷而進行換韌帶手術,如今已是第七年,歷經三次手術後,至今仍屬於復健期間,雖能上場比賽,但依舊無法像以往一般的正常先發。


台灣出產,受傷保證?


曹錦輝則是在赴美的第二年進行了換韌帶手術,復健一年後,這兩年雖能正常投球,但仍是小傷不斷,直到今年5月,又因肩膀的撕裂傷,需要手術而本季提前結束。相同的情況也發生在黃俊中身上,季初的肩膀受傷,也因為手術而本季報銷。


作為一個職棒的選手,因為長期征戰、年年比賽,沒有球員是不受傷的,尤其是需要經常不斷使用手肘及肩膀的投手。在過去古早時期,醫藥科技並不發達,球員只要談到「手術」,都是聞之色變,因為危險性高,誰也不敢保證手術後會發生什麼情況,因此非不得已都以復健或休養代之,避免手術。


如今醫技發達,運動傷害手術的成功率大幅提升,而且只要手術後的復健工作完整確實,球員就像是機器換了新零件一樣,甚至會比手術前的狀況更好(例如:投手經過換韌帶手術後球速更快),所以現在球員對於受傷動手術的態度就比較樂觀積極,認為拖延傷勢會縮短運動生命,不如及早開刀,作根本的解決,反而能有更好全新的開始。


因此現代的美國職棒球員,大概很少人是沒經過受傷動手術的,只不過在25歲這麼年輕的年紀前,他們卻從來沒有像台灣旅美的投手這般,受傷比率如此之高,而手術次數又是如此之頻繁。


不是投太多,而是休太多?


美國職棒對於投手的關注與保護,採用的大概是全世界最高的標準,累積超過百年的經驗法則,配合醫學上的建議,研擬出一套對先發投手「五天出賽一場,每場大約投100球」的使用模式。在這種情況下出場的先發投手,一般而言應該是在兼顧充份休息與維持球感之間,所能發揮投球最大之威力。


投手在經過長期如此規律的比賽動作後,身體自然產生記憶,而作出最佳的調整與配合。所以在美國職棒不論大、小聯盟比賽,多會遵循這樣的經驗法則,也就不會出現對投手使用過度的情況。因此,當托瑞聽到王建民受傷的消息時,他的第一反應當然不是認為王建民出賽太頻繁,反倒是懷疑是否是當王建民剛上大聯盟的頭一個月,先發經常被跳過,不能正常五天就出賽一次,造成休息天數過長且不規律,所以身體不適。


這也同時解答了王建民的隊友名投「大個兒」強森,為什麼堅持要求投一休四,不希望有不規律的休息天數(尤其不要過長),因為以他42歲的年紀,已無法像年輕人一般,身體作快速不同的調整。


操一下才能激發極限?


台灣的棒球對於投手的調度與使用,長久以來仍就處在一種「人治」與「粗糙」的階段,尤其是在學生與業餘棒球的階段。往往為了某一兩場比賽的勝利,不惜用優秀投手未來的運動生命作賭注。在總教練的一聲令下,學生球隊中少數一、二位的王牌投手,在短期的比賽中密集出場投球的情況,至今依舊屢見不鮮。


對於青少棒的選手,憑著年輕、復原力快,也許一時看不出有什麼傷害,或許經過短期的休養又可上陣;但是這種長期累積的潛在傷害不會自動消失,終將會在未來整個爆發出來,屆時自然難逃手術以及長期復健的命運。


台灣的某些教練,經常喜歡將自己當選手時代的情況,與現在的球員作比較,認為在那個時代,投手都不需要太多的休息,經常頻繁出賽,也沒有那麼多傷痛,來突顯現在台灣投手「實在太脆弱了」。所以認為必須盡量「操」一下選手,才能提升他們的耐力,也才能激發出他們的極限。


【心得感想】

哈~台灣已經是著名會操選手的國家啦~
從高中時候就猛操狂操~
有再好的投手~長大後還是就不了了之啦~
真的該檢討一下嚕!




我愛大大大奶妹。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9-12 14:11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64028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