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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拒绝强迫推销
很多人都吃过广告商品的闷亏,有些厂商以「试阅」或「试用」方式,未经同意擅自寄来产品,并注明一定时间内未寄回视同订购(订阅),往往这些商品非必需,且寄回这些物品自己得花费一大笔钱,还得花时间去邮局,不只浪费金钱,还得受气!

  碰上这种非经订购或订阅,却强迫推销的邮递商品,如果你根本没有意愿购买,这里提供一种以「存证信函」的处理方法:

  1.将邮寄来的资料详细记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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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省 SONY公司 | Posted:2004-11-19 12: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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