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740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gogogo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转贴】垃圾食物广告加遽肥胖的流行性
  Jan. 6, 2005 -- 美国一个崇尚健康的私人团体呼吁食品和饮料制造商,于国会提出《周四草案》,请厂商撤回对孩童强打的垃圾食物广告,并提出警告,毫无节制的行销手法,会导致年轻人的肥胖比例升高。

  该团体呼吁,食品制造商、媒体、校园及社会各界,限制为孩童量身订作的食品行销手法,推出符合优质营养标准的食品;同时,也要求他们不得再以受欢迎的卡通人物、电影和其它孩童喜欢的人物,搭配不健康食品的来行销,而如此一来,则被批评破坏了父母对孩子吃什么的监督能力。

  公众利益科学中心(Center for Science in the Public Interest;CSPI)于新闻稿中指出,理想的状态是,只有健康的食物,像是水果、蔬菜,和全谷类食品才能卖给儿童吃。

  CSPI指导方针总策划Margo G. Wootan指出,如果厂商想要把海底总动员的玩具,放在儿童食用的胡萝卜袋子中,我们完全赞成;不过,事实并非如此。

  除此之外,该团体展示数十种食品,它们的识别度高不只是因为他们高脂或是含糖,而是它们亮闪闪的包装,搭配电影行销贩售,或是卡通人物在外包装上背书;Wootan表示,我们真正要提出的要求是,行销者必须要有道德责任感,不得怂恿孩童吃可能伤害他们健康的食物。

  倡仪者长期以来需要对目标为小众的广告进行约束,控诉针对年轻人进行行销的厂商,因为现在的年轻人吸收媒体资讯更甚以往。

  联邦立法官员和管理当局已经挡下了对食品产业广告的拑制,理由是言论自由不得干预;Wootan表示,《周四草案》的方针是对自愿改变其行销方法的公司才有效。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理随事变、宽廓非外~~
~~事得理融、寂寥非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台湾索尼 | Posted:2005-02-28 11:40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3194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