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034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smtttsmttt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小孩] 维护幼儿居家安全是家长的责任
台北荣民总医院 小儿胃肠科 吴子聪主任
儿童保健协会秘书长

   居家事故伤害是儿童时期重要的死亡原因之一,但却也是众多导致小朋友伤害与死亡的原因当中,可以有效的加以预防。 "意外"暗示此事件是无法预测的,但事实上,大部分事故伤害都发生在一些预期会有高危险的幼童与家庭之中。
   幼童因身体发育尚未完全,但却又特别好奇,常会有许多事故发生。举例而言,把药物当作糖果吃,玩火导致火灾等。家长有责无旁贷的义务必需小心这些事故的发生。但却也有研究显示,这些事故并非常发生于家长不在家时,只是因为家长在家时,总认为小朋友就在身边,可以随时制止儿童一些危险动作,但许多事故发生总在一瞬间,例如吞食硬币,热水烫伤等。一旦发生,伤害立即造成。因此家长不能出门才想到儿童安全问题,反而在家中就忽略了安全问题。

  此外,家长的一举一动都是儿童学习模仿的对象,例如抽烟点火的行为,又如电视中许多危险的表演动作,都是不良的示范,家长也需多加留意。

   事故必然会发生,如何降低伤害程度,也是家长需留意的。例如与其希望儿童永远不跌倒,不如于地面铺设软质地毯;与其希望儿童睡觉不翻身,不如于床边装设护栏。

   最后,伤害一旦不幸造成,家长也因有简易紧急处理能力,例如异物梗喉,或烧烫伤的初步急救,因为许多伤害是到了医院才处理时,已经为时已晚了,将事故伤害降至最低,甚至不应该发生,让儿童能平安的成长,不仅是每位家长共同的愿望,更需要家长用心,从细微之处做起。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02-27 11:51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108407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