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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 「認識精神官能症」
國家衛生研究院精神醫學與藥物濫用研究組 林克明主任
在生活步調頻繁、變遷快速的現代社會中,諸如憂鬱症等精神性疾病已經不知不覺地侵蝕現代人的健康,而多數人因為傳統的就醫觀念或對精神性疾病的誤解,經常忽視病況的存在。常見的精神疾病分為兩個範疇,一是精神病(psychosis);一是精神官能症(neurosis);前者如精神分裂症、情感型精神病、妄想症等,後者如精神官能性憂鬱症、廣泛性焦慮症、畏懼症等。
精神疾病類別中的「精神官能症」,主要是指病人於心理、社會適應上的障礙,過去曾被誤稱為神經病,因為醫學家認為此病會出現神經細胞功能的障礙所致。但是爾後醫學研究發現,精神官能症有其生物性、社會性以及心理上的因素,發病的因素並非一端,因此,為了強調精神心理的因素,將之命名「精神官能症」。
精神官能症包括下列多種不同類型的疾病,如:焦慮症、恐慌症、強迫症、慮病症、畏懼症等多種。此類病患擁有之共同病況意識,為極度感覺身心不舒服,尤其身體不適的困擾促使自己問診,常因此延誤多時才至精神科門診就診。
精神官能症由於類別之不同,會產生有不同之症狀:例如焦慮型呈現無法自行放鬆、自律神經亢奮的現象,因此病例個案會莫名心跳加速、頭暈、口齒不佳,嚴重時會導致消化、呼吸不暢,泌尿系統異常(如過度頻尿)等。畏懼性精神官能症則是有特定的畏懼對象,例如怕動物、怕見血、怕高,或是害怕某些情境,如隧道、電梯、搭飛機等。至於強迫症的個案則有重複出現的思想、衝動或是影像,例如重複洗手、開門、關門、計算等非意識性的強迫式行為,這些闖入的意念行為讓患者困擾不已,患者本身也感覺強迫行為耗時且不理性,但是又難以制止,而致患者痛苦不堪。 精神官能症的病因是多方面的,無論是心理、生理或是社會因素,患者除了必須就醫之外,精神科醫師也應經過審慎評估後,再輔以藥物治療,以及進行適當的心理、行為,甚而是家族治療等。
一般而言,在藥物上會投以抗憂鬱劑、抗焦慮劑,以及針對各種不同症狀所選擇的其他精神治療藥物,患者在接受藥物治療後,症狀可以緩解下來。至於心理、行為與家族治療,則必須依據患者不同的需要來選擇,以改正其人格上的缺陷與盲點,來舒緩其生活上的壓力,進一步改正其偏差行為。
根據調查,台灣每百人約有九位精神官能症病患,這些個案一直經歷身心的煎熬,在經過治療之後,有70%以上的病患症狀可獲得明顯的改善。在醫學科學發達的今日,精神性疾病等慢性疾病已經具有相當的治癒率,因此有類似症狀的人,必須及早就醫,減少身心的煩惱。而社會上常見的諸多焦慮現象,無論是出現在個人、家庭或同儕群體間的壓力,也應受到重視,這些徵兆都可能是預告精神疾病的潛在因子。
(本文轉載自國家衛生研究院電子報 第 60 期 2004-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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