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286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fallpoetry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分享] 知識份子的養成—五代篇
轉貼 傳統中國文學網 作者:蘭流

【知識份子的養成—五代篇】

中國歷史上的五代,向來不是很受注意。真正嚴格說來,五代給後人印象最深的,莫過於「詞」這個文學創作形式了,尤其是李煜,直到今日仍是愛詞人心目中的詞家第一人。除此之外,五代時期能留在人們腦海中的記憶實在不多。

話說回來,作為唐、宋二帝國之間的過渡期,我們似乎不應對五代時期所可能發生的影響予以忽視。比方說,我們先前在〈魏晉六朝篇〉及〈唐代篇〉二文中,一直在陳述一個事實,從魏晉以迄唐代,世家大族對政治社會的影響力是不容忽視的。但是這種世家大族式的政治模式,到了宋代卻煙消雲散,宋代有名的政治家舉凡范仲淹、歐陽修等等,都是只能比窮的孤寒之士,與唐代宰相多出豪門幾不可同日而語。又比方說,唐代韓愈在〈師說〉中,一句「抗顏為師」,說得多麼豪氣,也是多麼心酸,可是到了宋代,別說是為師者眾,就連私立大學形式的「書院」都設得滿山遍野,幾乎有名山就有名校,那還有什麼「恥為人師」的心態存在。這種種唐宋之間在學術、政治上的差異,絕不可能是一夕之間所造成的變化,這些改變,必然要落到五代時期來談才有著落。

在背景上,我們不能忽略掉五代多國併立的政治現實。由於多國併立,相對來說各國所能掌控的領地必然有限,而這有限的土地自然沒有能力供養太多的世家大族。就在這種彼此局限的政治條件下,出現了二個對世家大族發展很不利的歷史條件。首先,由於領土的狹小,各國王室根本無需仰賴大規模的知識集團參與統治,只需要某種限度的武裝力量與少數知識份子的幫助即可順利治國。其次,正由於各國王室與不需要世家大族的幫助,世家大族的存在反而可能形成君主權力上的隱憂,二者的對立必然更嚴重,再加上狹小國土底下能存在的世家大族數量有限,在缺少多方牽制的格局下,王室與世家大族之間的正面交鋒誓難避免。就在上述這二個主要歷史條件底下,世家大族如果不能自備武力成為王室,必然會成為王室刀下的亡魂。反正終歸一句話,世家大族就這麼地漸漸消失,不再是中國政治舞台上的主角了。

當然,世家大族的消失,不代表知識份子的消失,只是知識份子的養成不再有世家大族培育接班人的模式存在,自學自修(包括追尋名師)就成為五代時期知識份子養成方式上的主流。不過,雖然一般出身寒門的知識份子並不太會捲入王室與世家大族之間的爭鬥,但在上述種種五代時期的特有歷史條件下,知識份子仍是必需找出一條自適的道路,於是大多數的知識份子便選擇遠離政治(或許應說是政治不需要太多的知識份子,知識份子只能被迫遠離),以道德主體的修養作為生命的必然目的,以儒家思想來說,即是捨「外王之道」就「內聖之學」的進德模式。

這樣子的模式在五代時期,正好可將知識份子區分為三種類型,即是「從佛」、「從道」與「從儒」。「從佛」來說,當然可說是時代的主流,但由於佛學流佈、發展的範圍非常廣泛,一時不易說得清楚,故此處暫且從略。就「從道」一面說,這「道」,可說成是道家,也可說是道教,不論是哲學的還是宗教的,基本上,採取「從道」的知識份子,多半秉持著隱逸的態度,用一種超然出世的生命情懷來洞察人世的無奈,並進一步地與人世社會疏離,成就自身的精神素養與心靈自由。這種類型的知識份子,最有名的,大概就是據說傳授「先天太極圖」給周敦頤,長年隱居於華山的陳搏了。至於「從儒」者,最有名的則是影響宋初三儒(胡瑗、孫復、石介)頗巨的王通(號「文中子」,有《文中子》一書傳世)。王通雖然是五代著名的儒者,但是他並沒有前代儒者「治國平天下」的學術習氣,就某方面而言,他所注重的,正是一個儒者在混亂的年代中如何自我超越的功夫。因此,王通雖然採取著入世的生活方式,也同樣地有著廣收門徒的作風,但其所思所學所以教人的,卻都是以個人道德人格的自正、自達為主。(這當然不能與宋明理學中嚴整的心性論、功夫論相比,但在五代時期卻有著劃時代的意義。)

總之,五代時期知識份子自我認知的結構性改變,正是宋代理學勃興的歷史先聲,當我們仍停留在「花間尊前」、西蜀南唐的詞學觀點時,我們所忽略掉的,正是中國知識份子自我定位改變的關鍵期,也是儒學轉向成為後世譏評為「禮教吃人」的學術風格的先聲。



昨日之塵,翳天逐明。
今天之芥,覆地漸生。
明朝之纖,度人曉泠。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2-08 01:18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1546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