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343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instinct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知名人士
级别: 知名人士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 鲜花 x21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小孩] 何谓发展迟缓儿童?
一、何谓发展迟缓儿童?

儿童福利法施行细则第十一条:「发展迟缓之特殊儿童,系指认知发展、生理发展、语言及沟通发展、心理社会发展或生活自理技能等方面有异常或可预期会有发展迟缓之现象,而需要接受早期疗育服务之未满六岁之特殊儿童。」

身心障碍及资赋优异学生鉴定标准第十三条第二项第十一款:发展迟缓指未满六岁之婴幼儿因生理、心理或社会环境因素,在知觉、认知、动作、语言及沟通、社会情绪或自理能力等方面之发展较同年龄显着迟缓,但其障碍类别无法确定者;其鉴定依婴幼儿发展及养育环境评估等资料,综合研判之。

二、发展迟缓的可能成因
(一)产前因素:
   遗传、染色体基因异常、先天性内分泌代谢疾病与母体的影响
(二)产中因素:
   早产、缺氧、出生体重不足、颅内出血、高黄疸与感染症等。
(三)产后因素:
   脑部疾病、心理疾病、意外伤害与营养问题等。
   社会心理文化因素:早期环境因素、教养方式、家庭状况、情绪行为问题、教育、社会文化影响与个人特质。

三、何谓早期疗育?
儿童福利法施行细则第十二条:「所谓早期疗育服务系指由社会福利、卫生、教育等专业人员以团队合作方式,依发展迟缓之特殊儿童之个别需求,提供必要之服务。」

四、发展迟缓儿童一定要接受早期疗育吗?
  在没有早期疗育的概念之前,有的父母在面对孩子的问题时,求助无门;有的父母则是以为迟缓的孩子像得感冒一样,只要打针吃药,其脑部的损伤自会恢复痊愈,日后发展会和一般的孩子别无差异;有的父母,认为「大鸡晚啼」,等到孩子长大后,自然就好;有的父母,则是抱持着宿命的观念,认为一切皆是上辈子造孽、因果报应,所以孩子日常生活完全由父母照顾,孩子也缺乏学习的动机;还有一些父母心疼孩子年纪小,不忍心孩子遭受复健治疗的“折磨”,虽很早就发现孩子不对劲,但仍旧认为等孩子大一点、听的懂大人的话时再接受复健治疗就可以了。

  上述错误的观念,事实上在现今社会中,仍然处处可以见到。
发展迟缓儿童的成因极多,还有一些成因对医学界来说仍旧是个谜。但就医学的角度切入,儿童年纪愈小,其脑部的可塑性愈大,若大脑某一部份因受损而未使用有可能导致该部份脑组织自然退化。

根据欧美先进国家多年之经验研究指出:早期疗育可以得到极正面之效果,减少儿童未来在医疗复健、特殊教育与机构教养方面之成本支出。因此,若能把握住最佳疗育的时机,透过医疗复健、特殊教育与社会福利等服务,将有助于儿童之身心发展,减轻家庭负担及社会成本。

五、那些孩童是发展迟缓的高危险群?

1.早产儿:出生体重1500公克以下或妊娠期少于32周
2.神经系统障碍:生包括生产期间缺氧、颅内出血…等。
3.先天性异常
4.感染
5.心肺功能异常
6.其他

六、谁能够帮助孩子?
  家长是最能够帮助孩子的人。家长应尽量提供孩子一个充满关爱的家庭环境,让孩子在身心发展与人格上都能健全地成长。对于孩子,应该以平常心来对待他、管教他,不要给他特权,才能让他培养良好的行为规范与生活习惯。

七、孩子的问题,交给医师、治疗师就对了。

这是一个错误的观念。
  
父母是和孩子关系最亲密且接触时间最长的人,也是执行居家疗育作业的最佳人选。治疗师除了在有限的时间内为孩子执行直接治疗外,尚会依孩子不同时期的发展,拟定治疗计昼,同时指导家长居家疗育技巧。
在早期疗育中,家长和治疗师都是帮助孩子的人,除专业人员之外,应视家长为共同合作的成员之一。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02-01 15:21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78947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