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683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yinhu042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化悲愤为食量!失恋就是要到新竹黄金海岸大吃特吃进补~
爱情这个学分真的不好修,每个人遇到的课题都不一样,而我同事型男君的境遇就蛮可怜的,自己努力工作赚钱,没有时间花费在打扮上面,没有想到女朋友去了一趟澳洲游学打工就整个变心,现在交了一位金发蓝眼睛的加州阳光男孩,真的是超级让人同情的~这次托同事失恋的福,让我们有机会到新竹的黄金海岸活虾之家吃虾吃到饱~就把这几年的心酸血泪化作食量吧,型男君!!!

 

 我们星期五下班后几个和型男君比较熟的同事们一起开车北上到新竹这家黄金海岸活虾之家~http://www.golden...om.tw/

 

 黄金海岸活虾餐厅空间蛮大的,而且餐厅的装潢非常古色古香,连天花板都是用竹子去铺的~我们到的时候比较早,也有两三组客人准备用餐~这里的气氛不像一般的海鲜餐厅,到处都有人在那边喝酒划拳吆喝,在这里比较不会遇到,而且我们中间吃到一半的时候突然有一大阵仗的人马进来,看他们穿的制服发现全都是竹科的工程师,所以通常来这里用餐的客人的层级都蛮高水平的~

 

 这里是半开放式厨房~大家有看过海鲜餐厅的厨房看起来这么干净的吗?地板上也都是保持干燥,没有什么积水,在这里用餐真的是很让人放心。
 而且旁边就可以看到虾池,今晚我们要吃的虾全都是从虾池里头捞起来料里的!

 
 为了庆祝分手快乐,我们点了不少生猛大虾来大快朵颐,顺便帮型男君补一下~
 这道蒜泥虾是来活虾餐厅必点的菜色!!
 而且虾子的肉质都超级新鲜的,只只都入味~而且蒜头那种呛辣的口感真的是超棒的~非常好吃。
 瓮底的蒜泥还可以舀起来拌饭吃,没两下就可以扒好几碗饭呢!

 

 型男君酒都还没开始喝就自己一个人在那边耍宝了~
 「阿哈哈哈~我是双枪侠~碰~碰~碰~」

 同事这时还在那边开黄腔,说明明就是三把枪~~
 真的快笑死我了,现在才6点耶~离12点还久,深夜节目怎么就现在开播了勒!?

 

 这道沙拉虾就比较清淡一些,水煮过的虾子能吃到虾子最原始的鲜甜味之外,沾了点沙拉吃口感非常柔顺,和刚刚重口味的蒜头虾成了最大的对比~

 我们其中一位同事是台北人,他在台北也有吃过黄金海岸活虾,不过他觉得新竹这家的虾子比较新鲜,料里的又很棒~最后问了柜台才知道,目前新竹黄金海岸活虾对外唯一承认的连锁分店在台中,所以其它家都是冒名的,难怪感觉这里比较高级,原来是总店呀!

 

 这道麻油虾是我的最爱,我个人觉得比蒜头虾还要好吃~
 所以我们现在就被分成两派,型男君代表蒜头虾,而我是代表麻油虾~双方势力不相上下~
 麻油虾非常入味,剥下虾头绝对不能忘记吸吮一下那被麻油浸透的精华,汤汁超浓醇的,而且盘底的麻油拌饭吃不输给蒜头虾拌饭喔!!
 我一个人就把盘子剩余的麻油配白饭给吃完了~~(掩面)

 

 重头戏!!烧酒虾!!
 建议点这道的时候要想一下身边有没有人不吃的,这样才能请他开车载大家回家~不然就要露宿汽车旅馆了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这锅烧酒虾真的超级厉害的,药材都非常的入味,喝起来非常甘甜~
 大家也不忘叫型男君多喝一些进补一下~
 By the way,这锅煮汤的虾子肉质也不会老硬,还是非常嫩呢!
 这点真的是大推!

 

 我们今天来真的都是食肉级的,这盘是我们唯一点的青菜~
 建议大家肉吃多没关系,但还是要配点青菜比较好~

 

 我去上个厕所还发现这里竟然有游乐室!!!
 实在是太酷了,这家黄金海岸活虾生意做这么大~
 像逛百货公司需要老公放置区,来到餐厅就要有小朋友放草区,来到新竹这家黄金海岸用餐,爸爸妈妈们就可以放心的和朋友聚餐也不会被小朋友干扰,全都放到这里让他们玩耍就好了~~(喂!!)

 

 虽然型男君和女朋友分手了,我知道这个很难过~可是能因此吃到一顿大餐真的是超级满足的。我们一定会遵守诺言好好帮型男君你介绍女朋友的~
 若成功了,那我们要再来吃一次新竹黄金海岸活虾~~嘿嘿嘿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远传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5-10-06 17:56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355015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