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014 個閱讀者
線上遊戲 快速索引
RF CSO LUNA 墨香 尋仙 暗黑 洛汗 運命 希望 仙劍 誅仙2
天堂 天堂2 SD鋼彈 勁舞團 爆爆王 三國志 楓之谷 QQ三國 魔物獵人 夢幻誅仙 烈日風暴 劍俠世界
艾爾之光 天子傳奇 中華英雄 幸福五角 永恆紀元 天翼之鍊 熱血江湖 戀愛盒子 吞食天地 吞食天地2 光明戰記 天龍八部
戰慄時空 第九封印 完美世界 仙境傳說 魔獸世界 星海爭霸2 無盡的任務2 極速快車手 武林群俠傳 全民打棒球 跑跑卡丁車 SF特種部隊
三國群英傳 未來啟示錄 暗黑破壞神 真三國無雙 夢幻龍族傳說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lulu1212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介紹] MU奇蹟:精靈點數分配全指南
關於精靈最主要的不合即是在於出了戰神(92智力),應當是多加點智力好呢,還是加靈敏好,前者被稱為全智力精靈,後者被稱為戰弓.
在這先了解一下加智力和加靈敏所能分配到的進犯和防護,現在加5點靈敏是加1點進犯,10點靈敏是加1點防護.而加智力呢,6點智力加一點防護,7點智力加點進犯.
我們以420點點數來核算好了,加420點靈敏是多42的防護和84的進犯,而加420點的智力是多70點的防護和60點的進犯.
細心算下來好像2者距離不大,智力MM偏重於防衛,而靈敏MM偏重於進犯.但工作其實並不是這麼簡單的,我們不知道有麼有去看過精靈現在的終極弩溫蒂妮的力氣和靈敏請求呢?一句話,高的變態,力氣100,靈敏要300,所以這類終極兵器大概在120及前只要戰弓才幹拿得動,這就使戰弓和全智精靈得進犯距離進一步拉大(防護配備對力氣得請求我想2種精靈都能接受不會有太大距離),保存估計得話,我們都加了戰神,進犯距離在50以上.
但全智力精靈得好處也是顯而意見得,首先其防護比戰弓多20點以上是必定得,其次,MU是很考究合作得遊戲,高智力得精靈在於高進犯法師和兵士合作時分,就顯出其威力了,現在高等級怪物比方大巴哈姆特,銀弓,巫師王,還有海魔西特拉,通常都是一個法師一個精靈一個兵士組隊去打得,高智力精靈得優勢在組隊得時分能夠充沛釋放.
歸納以上以上能夠得出,戰弓前期練級必定比智力精靈快,但到了後期(50及以後)智力精靈得精靈速度應當快過戰弓,組隊練級快不說,全智力精靈跟他人後邊混到好配備得時機也比戰弓高,由於通常很少有人情願組戰弓練級打寶,應次戰弓通常都得自立更生,這其間得距離就在這兒發生.
假如你是在家裡一個人玩精靈得話,我主張你加靈敏,通常你都是單練得,組隊得話由於都不了解,很簡單應位掉得配備分配欠好而發生不合和費事,不如單練來得實在.假如你是許多兄弟一同玩(比方在網吧)強烈推薦你加智力,不管打寶練級,你一定是兄弟中得搶手貨.
戰弓得出面之日信任應當是等拿到藍弩銀弓以上層次得弓弩以後,而智力精靈得出面應當是學了巴里呼喚獸或傳說中得火龍呼喚(長途進犯,鳥啊).
另附一韓國網站看來得音訊,現在韓國MU220PK第一人是一個精靈,其點數分配是300點加力氣和靈敏,900點加了智力(可怕).
還有我信任,精靈到了後期應當是很厲害得一個工作,由於精靈不管是加靈敏或智力,都能夠加進犯和防護,但法師和兵士就不一樣了,法師加智力只能加進犯,兵士加力氣就加進犯,加靈敏就加防護,沒精靈來得全部.信任精靈要和以上2工作抗衡需要比及120及以後(這個時分得點數應當能夠自由分配而不是看配備加了).所以請各位練精靈得兄弟牢記這一點;出路光明,路程艱險.


以上攻略來自玩家供稿,僅供參考

《i7391輕鬆交易網》是港澳臺專業遊戲虛寶交易網站,提供遊戲幣、遊戲道具、遊戲帳號、遊戲點數卡的買賣資訊。賣家手續費僅3%,買家免手續費唷!各大遊戲專屬交易區商品應有盡有,Mycard、GASH等等點數卡93折起,多樣商品優惠中!
另外,i7391輕鬆交易網熱烈招商中,歡迎踴躍洽詢唷!

客服服務時間:09:00-01:30
台灣:(06)215-8111海外:0591-87860889
港澳:852-81977391傳真:(06)215-8222
信箱:service@i7391.com Skype:servicei7391

最後,有空歡迎到i7391輕鬆交易網逛逛唷^_^
http://www.i7...com/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5-07-24 11:29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6487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