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之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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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涉及行為人是否可歸責,按客觀歸責理論檢討如后: 1客觀上:甲傷乙,有因果關係,唯乙衝出,甲是否客觀上能注意,且能迴避?通說認為,行為人有違規行為時,即可歸責.但若並期待可能時,則不可歸責.管見以為,發生車禍在離紅燈60公尺地點,甲是否超速,才是歸責重點,與其是否紅燈不停無關,因通常之人,遇此等(乙突然衝出),並未超速,亦必然無法迴避.故甲無罪.(審查停在止) 2故甲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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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開 問說 君子之學必好問.好學而不勤問,非真能好學者也.交相問難,審問而明辨之.好問則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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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11-21 1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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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icecar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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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柏檜 於 2009-11-21 13:26 發表的 : 本題涉及行為人是否可歸責,按客觀歸責理論檢討如后: 1客觀上:甲傷乙,有因果關係,唯乙衝出,甲是否客觀上能注意,且能迴避?通說認為,行為人有違規行為時,即可歸責.但若並期待可能時,則不可歸責.管見以為,發生車禍在離紅燈60公尺地點,甲是否超速,才是歸責重點,與其是否紅燈不停無關,因通常之人,遇此等(乙突然衝出),並未超速,亦必然無法迴避.故甲無罪.(審查停在止) 2故甲無罪. 如果題目改一下變成說,是在超速的狀態下,而撞傷了乙,結果是否不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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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11-25 2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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