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3975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达人奇兵 会员卡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贴图天使奖
头衔:知者不言  言者不知知者不言 言者不知
风云人物
级别: 风云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908 鲜花 x354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资讯交流][资讯] 赶场祭宠物 样样不马虎
来源处: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5/78/wppf.html

自由 更新日期:2008/04/05 04:09


〔记者杨美红新化报导〕清明假期各地墓区人满为患,位于新化林场后方的白马神庙,附设宠物灵骨塔,每个塔位都放满宠物照片,不少人带着爱犬、爱猫爱吃的罐头前来探望,让宠物也过清明节。

新化大坑的白马神庙,是台南、高雄一带知名的「宠物天堂」,风景优美,神庙内设有多个塔位,宠物死后从接送遗体、环保焚化炉火化到入塔位,流程比照人办理,不论是生前契约,还是网路祭拜、宠物法会等服务,人有的,动物也有,设想周到,生意蒸蒸日上。

不少宠物塔位布置得可爱又精致,全是饲主为爱犬亲手打造,摆满照片、玩偶、罐头,一点也不马虎。清明假期来临,还有饲主忙赶场,早上参加家族的祖先祭拜,下午赶到宠物天堂探视过世爱犬。

===================================

宠物骨灰放哪 情感VS.习俗饲主难为

来源处: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5/78/wpp9.html

自由 更新日期:2008/04/05 04:09


〔记者童涵旎高雄报导〕清明时节,宠物后事话题不仅在网路上发烧,一些饲主扫墓后带着狗儿到公园嬉戏,也讨论起这个问题。光是为了宠物骨灰该不该放在家里、放纳骨塔好不好,就有不同的看法。

越来越多人在宠物过世后,将火化骨灰放在家里或纳骨塔。不过有人说把宠物骨灰放在家里会影响运势,还有人说这样等于将它们囚禁,会让它们无法投胎转世;还有人连定期祭拜都不赞成,尤其是狗,祭拜会让它们不愿离开、无法投胎。

宠物骨灰放家里会影响运势和宠物灵魂会被囚禁的说法,很多人反驳,认为这是纳骨塔业者为增加业绩的说法。「习俗与情感间要如何拿捏,实在很挣扎」,是饲主唯一的共同看法。

目前在美国进修英语教学的动物紧急救援小组志工倪京台说,纵使东西方文化不同,但人与宠物间的深厚情感不变,许多欧美家庭把宠物骨灰放在家中,或葬在自家庭院,宠物生前被当成家庭成员的一份子,死后也不例外。

兽医师则说,不离不弃,生前好好照顾宠物比什么都重要,有人把购买塔位的钱省下来,捐给流浪狗救援机构,也是不错的选择。



宽心待人 轻声细语 做事细心 规规矩矩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
当你不知所措的时候先回到原点想想




献花 x1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2008-04-05 20:57 |
Sally小猫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社区建设奖 特殊贡献奖 优秀管理员勋章 创作大师奖
版主
级别: 版主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版区: 宠物园地
推文 x918 鲜花 x234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越来越多人在宠物过世后,将火化骨灰放在家里或纳骨塔。不过有人说把宠物骨灰放在家里会影响运势,还有人说这样等于将它们囚禁,会让它们无法投胎转世;还有人连定期祭拜都不赞成,尤其是狗,祭拜会让它们不愿离开、无法投胎。

当年我的宝贝好力离开我的时候我也动过这个念头,
但是兽医师也是这样劝我,建议我不要这样做。
医师说,他这辈子投胎当狗与我结缘缘分已尽,就让它放下一切不要有挂碍。
如果这样祭拜他,他走的不安心,也会影响到他有机会投胎当人的机会。
所以,我听从医师的建议,没有设置纳骨塔。

这样的祭拜好或是不好?端看个人吧!


能让自己和宠物安心是最好的选择^^
↑这是达人奇兵回覆献花时所说得,说得真是好,PO出来与大家分享分享


[ 此文章被Sally小猫在2008-04-13 20:59重新编辑 ]


   



  
献花 x1 回到顶端 [1 楼] From:东森 Cable | Posted:2008-04-13 20:27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7432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