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102地特3等民總考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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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編輯 viki4458
2014-02-09 21:25
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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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102地特3等民總考題
二、甲有 A 地,出租給乙,後來乙因故遲付租金,尚未給付的租金已達2 年,甲乃數度以存證信函催促乙於1 週內給付租金,否則將終止租賃契約,但均被郵局以「空屋」或「查無此人」為由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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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編輯 sierfa
2014-02-12 00:21
1樓
  
1.因為丙是乙之妻,一般觀念應認為丙得為意思表思受領使者。
2.所以通知到達丙時即應發生催告之意思表示到達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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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編輯 misasa
2014-02-15 08:57
2樓
  
1.考點:意思表示到達時點及受領使者
2.民法95
3.依題意,乙丙為夫妻,丙(受領使者)何時及有否轉告乙(相對人)不生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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