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Home Home
引用 | 編輯 許軒維
2013-10-04 21:59
樓主
推文 x0
1.連帶債務人中一人,受確定判決敗訴,而其判決非基於該債務人之個人關係者,
對於其它債務人之效力如何? 答案是不生效力?為什麼敗訴不生效力?
但連帶債務人中一人,受確定判決,而其判決非基於該債務人之個人關係者,為他債務人之利益,亦生效力?為什麼會亦生效力?

可以幫我解釋舉例一下嗎?

2.連帶債權中之一人有延遲者,他債權人亦其負責。?這是什麼意思?
可以幫我解釋舉例一下嗎?

3.第284條 帶權之債務人,得向債權人中之一人,為全部之給付。
第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獻花 x0
引用 | 編輯 dandy771027
2013-10-05 01:45
1樓
  
下面是引用 許軒維 於 2013-10-04 21:59 發表的 民法: 到引言文
1.連帶債務人中一人,受確定判決敗訴,而其判決非基於該債務人之個人關係者,
對於其它債務人之效力如何? 答案是不生效力?為什麼敗訴不生效力?
但連帶債務人中一人,受確定判決,而其判決非基於該債務人之個人關係者,為他債務人之利益,亦生效力?為什麼會亦生效力?
可以幫我解釋舉例一下嗎?
2.連帶債權中之一人有延遲者,他債權人亦其負責。?這是什麼意思?
.......

1.(民法275)
  連帶債務人中之一人受確定判決,而其判決非基於該債務人之個人關係者,為他債務人之利益,亦生效力。
         ↓                                    ↓                                                            ↓                       ↓
  (ABC有連帶債務Z)  (A向法院訴訟而判決確定)  (A提出債Z均已清償-->非只是A之債務,而是全體)-->生效

  (PS.也就是說,判決對他債務人整體有利-->生效;反之敗訴就是不利-->不生效力)

  參考(民訴56)-->共同訴訟人中一人之行為有利益於共同訴訟人者,其效力及於全體;
                              不利益者,對於全體不生效力。

2.AB共同擁有一輛車,然後A租給C,並約定3天後某地還車,
 但是時間到了C要還給A,可是A卻沒有去拿(受領遲延),
    這時候C因為沒地方放車,於是把車寄放在某室內停車場,
     而這停車費不只是A,連B都要負責。

3.(284)AB(連帶債務人),欠C--10萬,A可以直接付給C全部的10萬,就等於全部清償。
   (285)XYZ(連帶債權人),借錢給甲,其中X也可以代替其他人跟甲要錢。

4.舉例:A借錢給B,但是A跟B說債權已經讓給C了,此時B就把錢拿給C。
    ↓         ↓           ↓                                     ↓
  (債權人) (債務人)   (讓與人)                       (受讓人)

  然而,因某原因A與C之間的讓與無效,這時候A去跟B要錢,
  B可以主張已經把錢拿給C來對抗A。

5.甲跟乙有約定不得讓與債權,但是卻讓與給丙,
   而丙(不知情之善意第三人)不知道甲跟乙之間有不得讓與之特約,
   -->丙是不知情的第三人,所以甲讓與給丙,有效!! 
  意即:甲與乙之不得讓與之特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丙。

  這題你會這樣問代表題目沒看清楚,你都說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了,那答案自然也出現了,
  題目是問讓與之效力-->代表是甲讓與給丙的效力。

6.乙跟丙借錢,甲拿房屋幫乙當做抵押,通常甲會願意幫乙擔保而設定抵押權,
   大多是因為有不可分離之關係(例如夫妻,父子,兄弟..等),本題暫用甲夫乙妻來舉例。
   然而今天冒出一個丁想幫乙承擔債務(謎:可能是客兄><),這時候丙說OK之後,乙就退出債的關係了,
   而甲得知後,因為老婆都退出了,雖然從屬於債權之抵押尚存在,但是甲就丁之擔保,若不承認則消滅。

   可以參考(民法304)從屬於債權之權利,不因債務之承擔而妨礙其存在。
                                     但與債務人有不可分離之關係者,不在此限。
                                     由第三人就債權所為之擔保,除該第三人對於債務之承擔已為承認外,因債務之承擔而消滅


7.這個意思應該是說甲跟乙都有欠對方錢,甲欠乙10萬,乙欠甲8萬
  清償期到了的時候,甲可以直接主張抵銷8萬,只還乙2萬。

8.假設甲跟乙借100萬約定利息5%,
  則一年後,甲應該要還100萬(本金)+5萬(利息),但是甲只有80萬不足清償全部債額,
                                                            ↓
                                                      (數宗債務)

   則乙可以指定要先抵充利息或是本金之債務。



表情

獻花 x1
引用 | 編輯 許軒維
2013-10-05 21:34
2樓
  
感謝你阿 大大

因為我真的覺得民法很多又很雜

因為第一次讀法律的東西

很多法律用語都聽不太懂

獻花 x0
引用 | 編輯 dandy771027
2013-10-05 21:44
3樓
  
下面是引用 許軒維 於 2013-10-05 21:34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感謝你阿 大大

因為我真的覺得民法很多又很雜

因為第一次讀法律的東西

很多法律用語都聽不太懂





我也是,一堆亂七八糟的,看都看沒有...常常記到錯亂表情


就彼此加油努力囉!! 表情

獻花 x0
引用 | 編輯 許軒維
2013-10-05 22:56
4樓
  
下面是引用 dandy771027 於 2013-10-05 01:45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1.(民法275)
  連帶債務人中之一人受確定判決,而其判決非基於該債務人之個人關係者,為他債務人之利益,亦生效力。
         ↓                                    ↓                                                            ↓                       ↓
  (ABC有連帶債務Z)  (A向法院訴訟而判決確定)  (A提出債Z均已清償-->非只是A之債務,而是全體)-->生效
.......


呵呵

你這樣說我會感到不好意思

因為都是你幫我解決疑惑

獻花 x0
引用 | 編輯 許軒維
2013-10-06 00:05
5樓
  
大大有一題我很難懂 不知你會不會

1.民法第242條規定的代位權,是指債務人怠於行使其權利時,債權人因保全債權,得以自己之名義,行使其權利。這是什麼意思?

2.行使之結果,其利益直接歸屬債權人?為什麼利益是直接歸屬債權人?

3.債權人因行使代位與第三人之訴訟,其判決結果及於債務人?又是什麼意思?

4.第三人不得以債權人之抵銷抗辯對抗債權人?又是什麼意思?

5.債權人代為行使債務人權利時,第三人得以對於債物人之抗辯,對抗債權人?又是什麼意思?

6.可知非指第三人得以對於債權人之抗辯,對抗債權人, 蓋所行使者乃債務人權利,而非債權人自己之權利?

獻花 x0
引用 | 編輯 dandy771027
2013-10-06 21:34
6樓
  
這題我先畫個簡圖 >//< 第一次試著放圖,不知道有沒有放成功


甲---->乙 箭頭代表,甲向乙借錢。





1.民法第242條規定的代位權,是指債務人怠於行使其權利時,
   債權人因保全債權,得以自己之名義,行使其權利。這是什麼意思?

  例如:甲(債務人)欠乙(債權人)50萬,然而丙又欠甲40萬,
              而此時甲沒有錢還乙,可是甲又不去跟丙要錢(怠於行使)
              ->這時候乙為了保全債權,可以以自己的名義叫丙還錢給甲。

2.行使之結果,其利益直接歸屬債權人?為什麼利益是直接歸屬債權人?

   -->這題怪怪的,行使之結果(A債權),
       感覺利益應該直接歸屬債務人(甲)才對,但是乙可以向甲要錢。

3.債權人因行使代位與第三人之訴訟,其判決結果及於債務人?又是什麼意思?

  -->應該是說乙因為代位的關係提訴訟後,判決的結果會影響到甲吧。
       就是說A債權-->法院判應該執行-->會影響到甲       

4.第三人不得以債權人之抵銷抗辯對抗債權人?又是什麼意思?

  -->假設本題中,乙剛好又欠了丙20萬(B債權),
       丙不能用乙欠的20萬來抵銷抗辯,因為乙提起的是A債權的訴訟。

5.債權人代為行使債務人權利時,第三人得以對於債物人之抗辯,對抗債權人?又是什麼意思?

  -->假設,甲也剛好跟丙借了10萬(C債權),丙可以主張用50-10萬去抵銷。
       又或者,丙跟甲借的錢已經經過15年,可以對甲主張時效抗辯來對抗乙。

6.(1)可知非指第三人得以對於債權人之抗辯,對抗債權人, (2)蓋所行使者乃債務人權利,而非債權人自己之權利?

  -->(1)就是在說第4題,第三人(丙)不得以對於債權人(乙)之抗辯,對抗債權人(乙)
       (2)接著說,因為乙所行使的乃是甲的權利(A債權),而不是乙的權利(B債權)。


昨晚很早就睡了,沒有看到你留的題目 表情

獻花 x2
引用 | 編輯 sierfa
2013-10-06 22:52
7樓
  
小的稍微有些不同意見,請參考
參照借用樓上大大的圖,甲為丙C債權之債權人,乙為甲B債權之債權人。

2.行使之結果,其利益直接歸屬債權人?為什麼利益是直接歸屬債權人?
本題前提為代位行使C債權,故甲為債權人,丙為債務人,乙為代位權人
乙行使代位權的結果,應請求丙(債務人)向甲(債權人)給付→利益直接歸屬債權人(甲)

3.債權人因行使代位與第三人之訴訟,其判決結果及於債務人?又是什麼意思?
這是民事訴訟法401條第2項的規定,不考民訴的不必深究。
簡單的說,既判力及於實質(真正的)當事人。

4.第三人不得以債權人之抵銷抗辯對抗債權人?又是什麼意思?
小的認為本題應指:
第三人(乙)不可以以債權人(乙對甲)之抵銷抗辯對抗債權人(甲)
即乙不得主張:因甲對乙亦有債務,請求丙直接對乙給付,作為抵銷乙對甲之債權

5.債權人代為行使債務人權利時,第三人得以對於債物人之抗辯,對抗債權人?又是什麼意思?
小的認為本題應指:
債權人(乙)代為行使債務人(甲)權利時,第三人(丙)得以對於債物人(甲)之抗辯,對抗債權人(乙)?
即乙請求丙對甲給付,丙如主張對甲已為清償,清償之效力亦得對抗乙之請求。

6.(2)蓋所行使者乃債務人權利,而非債權人自己之權利?
小的認為本題應指:
蓋所行使者乃債務人(甲)權利,而非債權人(乙)自己之權利?

以上敬請指教。

另外小的覺得會造成混亂的原因應有可能是樓主未歸納問題的體系,不同的立足點,當事人的主體關係即有不同,本題似乎有這種情形。

獻花 x0
引用 | 編輯 許軒維
2013-10-06 22:56
8樓
  
下面是引用 dandy771027 於 2013-10-06 21:34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這題我先畫個簡圖 >//< 第一次試著放圖,不知道有沒有放成功

甲---->乙 箭頭代表,甲向乙借錢。


.......


嗯~圖有看到~感謝你

不好意思 第2題我打錯了

是利益歸屬於債務人

我想問的是 為什麼利益歸屬於債務人呢

獻花 x0
引用 | 編輯 dandy771027
2013-10-06 23:02
9樓
  
下面是引用 許軒維 於 2013-10-06 22:56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嗯~圖有看到~感謝你

不好意思 第2題我打錯了

是利益歸屬於債務人

我想問的是 為什麼利益歸屬於債務人呢





因為乙跟丙要的是A債權,所以權益本來就是屬於A(債務人)的,


因為是乙代位甲行使的權利,就是說幫甲跟丙要。

獻花 x0
引用 | 編輯 dandy771027
2013-10-06 23:16
10樓
  
下面是引用 sierfa 於 2013-10-06 22:52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小的稍微有些不同意見,請參考
參照借用樓上大大的圖,甲為丙C債權之債權人,乙為甲B債權之債權人。
2.行使之結果,其利益直接歸屬債權人?為什麼利益是直接歸屬債權人?
本題前提為代位行使C債權,故甲為債權人,丙為債務人,乙為代位權人
乙行使代位權的結果,應請求丙(債務人)向甲(債權人)給付→利益直接歸屬債權人(甲)
.......

我覺得沒有立足點的問題,因為他問的這一連串,是由上而下的,
因此立足點固定,以我畫的圖來看,一開始就先定好位置,
有甲(債務人)--乙(債權人)--丙(第三人)圖中均有畫出,

一開始就先設定是乙債權人,

而第2題,我一看就覺得題目怪怪的,而版大也說明他確實打錯了,

我在樓上也有回答,利益直接歸屬債務人(甲)才對~~
所以不用像大大您說的又把立足點轉換成利益及於債權人唷,
這樣第一點是用乙當債權人的立足點跟第二點就不同了。


而您的第二題,將甲轉換為債權人,丙變成債務人,乙是代位權人,
我是覺得不太妥當啦,因為乙會想要幫甲代位,就是因為乙是甲的債權人-->承接第一題
所以才會產生代位~

表情

獻花 x1
引用 | 編輯 dandy771027
2013-10-07 00:05
11樓
  
所以說維仔 表情


你有看懂嗎?..這比較重要 表情

獻花 x0
引用 | 編輯 sierfa
2013-10-07 00:27
12樓
  
承上,第2題的更正,這也是我會假設樓主有體系上問題的原因。
誠如d大所言,第2題的更正後。體系上已有一致性,謝謝指導。

獻花 x0
引用 | 編輯 dandy771027
2013-10-07 00:33
13樓
  
下面是引用 sierfa 於 2013-10-07 00:27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承上,第2題的更正,這也是我會假設樓主有體系上問題的原因。
誠如d大所言,第2題的更正後。體系上已有一致性,謝謝指導。





不客氣表情

獻花 x0
引用 | 編輯 許軒維
2013-10-07 01:10
14樓
  
下面是引用 dandy771027 於 2013-10-07 00:33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不客氣表情


D大 我懂了

謝謝你喔

獻花 x0
引用 | 編輯 dandy771027
2013-10-07 01:18
15樓
  
 
下面是引用 許軒維 於 2013-10-07 01:10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D大 我懂了

謝謝你喔





表情 叫D大好難聽喔..我不要啦

獻花 x1
引用 | 編輯 許軒維
2013-10-07 12:53
16樓
  
下面是引用 dandy771027 於 2013-10-07 01:18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表情  叫D大好難聽喔..我不要啦


呵呵~不好意思

因為不知道該怎麼稱呼大大

獻花 x0
引用 | 編輯 TJQAZ
2013-10-07 23:14
17樓
  
挖....好用心喔~
還畫圖&插圖~


下面是引用 dandy771027 於 2013-10-06 21:34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甲---->乙 箭頭代表,甲向乙借錢。


.......

以下來亂滴~
話說...一開始看圖看不太懂@@"
甲向乙借錢   不應該這樣畫嗎?   甲<-----借50萬-----乙     箭頭應該是由乙到甲(表示借出或借入)

不要理我~~   來亂滴~
民法小白--->小弟

dandy大講解很用心~讚啦~ 受教了~
表情

獻花 x0
引用 | 編輯 dandy771027
2013-10-07 23:32
18樓
  
下面是引用 TJQAZ 於 2013-10-07 23:14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挖....好用心喔~
還畫圖&插圖~




以下來亂滴~
話說...一開始看圖看不太懂@@"
甲向乙借錢     不應該這樣畫嗎?   甲<-----借50萬-----乙     箭頭應該是由乙到甲(表示借出或借入)

不要理我~~   來亂滴~
民法小白--->小弟

dandy大講解很用心~讚啦~ 受教了~
表情



表情  因為我自己是習慣這樣畫啦,所以才會附上甲---->乙 是甲跟乙借錢的說明,



拍謝 ><


自己的方式用習慣了,下次改進表情

獻花 x0
引用 | 編輯 許軒維
2013-10-07 23:44
19樓
  
下面是引用 dandy771027 於 2013-10-07 23:32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表情  因為我自己是習慣這樣畫啦,所以才會附上甲---->乙 是甲跟乙借錢的說明,



拍謝 ><


自己的方式用習慣了,下次改進表情


可是dandy大大

你這樣箭頭指示我反而比較看的懂

我也是習慣你的畫法^^

獻花 x0
引用 | 編輯 dandy771027
2013-10-07 23:48
20樓
  
下面是引用 許軒維 於 2013-10-07 23:44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可是dandy大大

你這樣箭頭指示我反而比較看的懂

我也是習慣你的畫法^^





有肯定說跟否定說,
那我下次要採折衷說...不畫箭頭 表情

獻花 x0
引用 | 編輯 許軒維
2013-10-08 00:02
21樓
  
下面是引用 dandy771027 於 2013-10-07 23:48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有肯定說跟否定說,
那我下次要採折衷說...不畫箭頭 表情


呵呵 抱歉dandy大為難你了

今天讀了一堆民法快搞混了

明天有待大大的幫忙

其實一直請你回答我真的感到不好意思

但你是板上最熱心的朋友了

只好不好意思的再請你幫小弟解惑了

我除了感謝 還是只能再說感謝~~

獻花 x0
引用 | 編輯 dandy771027
2013-10-08 00:07
22樓
  
下面是引用 許軒維 於 2013-10-08 00:02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呵呵 抱歉dandy大為難你了

今天讀了一堆民法快搞混了

明天有待大大的幫忙

其實一直請你回答我真的感到不好意思

但你是板上最熱心的朋友了

只好不好意思的再請你幫小弟解惑了

我除了感謝 還是只能再說感謝~~





我也學到或是複習到很多,教學相長囉表情


我是比較怕說,有些我自己以為是對的,結果卻是錯的。


所以答案還是不要全接收,要抱持著懷疑的態度比較好。表情

獻花 x0
引用 | 編輯 許軒維
2013-10-08 00:10
23樓
  
下面是引用 dandy771027 於 2013-10-08 00:07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我也學到或是複習到很多,教學相長囉表情


我是比較怕說,有些我自己以為是對的,結果卻是錯的。


所以答案還是不要全接收,要抱持著懷疑的態度比較好。表情


嗯~謝謝丹蒂大大的見言

獻花 x0
引用 | 編輯 dandy771027
2013-10-08 00:15
24樓
  
下面是引用 許軒維 於 2013-10-08 00:10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嗯~謝謝丹蒂大大的見言



我的英文名表情

獻花 x0
引用 | 編輯 許軒維
2013-10-08 00:19
25樓
  
下面是引用 dandy771027 於 2013-10-08 00:15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我的英文名表情


還好我沒翻錯~"~

獻花 x0
引用 | 編輯 dandy771027
2013-10-08 00:23
26樓
  
下面是引用 許軒維 於 2013-10-08 00:19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還好我沒翻錯~"~





小時候看得一部漫畫,覺得蠻好聽的就用到現在了 表情

獻花 x0
引用 | 編輯 許軒維
2013-10-08 00:27
27樓
  
下面是引用 dandy771027 於 2013-10-08 00:23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小時候看得一部漫畫,覺得蠻好聽的就用到現在了 表情


原來如此

不過您這英文名也算滿好聽的XD

獻花 x0
引用 | 編輯 sierfa
2013-10-08 10:09
28樓
  
以上我的解讀成:丹蒂大大願意讓不學無術的小輩們(就是俺囉)就其他大大所提的問題抬槓囉?謝謝~~

獻花 x1
引用 | 編輯 dandy771027
2013-10-08 11:27
29樓
  
下面是引用 sierfa 於 2013-10-08 10:09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以上我的解讀成:丹蒂大大願意讓不學無術的小輩們(就是俺囉)就其他大大所提的問題抬槓囉?謝謝~~





我是今年開始準備國考的新生,很多東西都還在摸索階段,


所以很多都還不清楚,寫法律的人都寫的太...專業表情


一方面我也是想藉由回答我能回答的問題來幫我加深記憶,
當我遇到不知道的地方,在查詢的途中也會獲得新知,
所以對我來說,也是一種進步的方式,正所謂教學相長,
這也是行政學的-->雙回饋圈學習的精神吧。


再來就是當我回答的時候,想著該如何用不艱澀的文義來表達,
讓跟我一樣的初學者能夠比較清楚的了解,在這轉換-->表達的過程中,
我覺得是不是也像老師所說的是一種內化過程呢,
而這內化的過程,我認為對我將來的申論寫作也是有一定的幫助的。


綜上所述:


如果就我所學的去回答,有人肯幫我糾正,這樣將來在考場上我錯的機率就又降低一些了,
對我而言何嘗不是一股助力呢表情

獻花 x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