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和刑法問題

Home Home
引用 | 編輯 許軒維
2013-09-14 23:34
樓主
推文 x0
1.憲法釋字617說 有關性言論之表現 性資訊之流通所受憲法保障 乃無論營利與否 非絕對保障
但釋字623說 兒童級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對促使他人為性交易訊息 為限制 乃涉及言自由之保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獻花 x0
引用 | 編輯 kkahon_1
2013-09-15 00:47
1樓
  
言論自由本得以法律限制,但又有雙階及雙軌理論分別而為不同的審查標準,比如後者,分為高價值及低價值的內容,前者以危險而立即的危害當標準,否則不應事前審查,後者干預手段與目的要有合理的關聯,非不得限制,簡略舉例說明如上述,如政治与性藝術的內涵就有完全不同的限制標準

獻花 x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