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權一問
Home
Home
登入
註冊
發表
列印
載入圖片
引用
|
編輯
BoBo飛天
2013-05-17 16:44
樓主
▼
x
0
共有土地經分割後,可能會有共有人無法取得土地的問題,所以民法有規定,應受補補償之共有人對於補償義務人因分割所取得之土地,有抵押權,於辦理共有物分割登記時,此抵押權應一併辦理登記(民824-1第4項)。
另外,如共有土地在分割前,共有人就自己的應有部分設定抵押權,於分割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x
0
引用
|
編輯
sierfa
2013-05-17 20:15
1樓
▲
▼
抵押權轉為權利質權(民906-1)
個人意見,僅供參考
x
0
引用
|
編輯
BoBo飛天
2013-05-18 07:49
2樓
▲
▼
查了一下書,權利質權的的標的可以是抵押權嗎
書中舉的例子好像沒提到標的可以是抵押權...
這下困惑了
x
0
引用
|
編輯
sierfa
2013-05-18 21:31
3樓
▲
▼
抱歉,推論的太快,以致大大誤解。
請參照謝在全大法官民法物權論四版(下)278頁,或許能提供一些想法。
x
0
引用
|
編輯
BoBo飛天
2013-05-20 16:10
4樓
▲
謝謝S大的回覆~
哈哈,不過我沒這本書,要去書局看了...
x
0
完整版本
免責聲明
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