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122條的違背職務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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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rlin
2013-03-01 21:26
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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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 議員甲收受乙的賄賂後 向警察關說要求釋放酒後駕車的乙之友人丙
58台上884判例認為刑法上之賄賂罪所謂違背職務之行為 係指在其職務範圍內
不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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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o
2013-03-01 21:50
1樓
▲
1.不是,因為甲非警察,放不放人他沒法作主,那不是甲的職務範圍...
2.裁判字號: 65 年台上字第 1688 號
刑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第二項之公務員因受賄而違背職務罪,與同條第一項
之公務員違背職務受賄罪,既以公務員是否已因受賄,而發生違背職務之
結果行為,以為區別之標準,則法院就該違背職務事項之具體內容,以及
公務員作為或不作為之結果,已否達於違背職務之程度,均須明確予以認
定, 方足資為適用法律之依據
依此,濫用裁量權情形須達到違背職務之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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