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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JQAZ
2013-01-16 00:21 |
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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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
完美很難,通常都是盡力~ 呵呵 就國考,會寫還要看時間夠不夠,寫的不錯,還要看閱卷老師肯不肯賞臉~ 所以樓主大你這樣問,就如樓上大律師所言,把自己見解約略論述或是自己參考仿間解答題本 這題~ 之前已經有人問過了~ 如下 http://bbs-mychat.com/reads.php?tid=950169&keyword=%E5%8F%97%E8%A8%97 自行參考~ x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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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神
2013-03-01 13:35 |
3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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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大可以試試,想到什麼就寫什麼。大綱就行。全寫完,再回頭看題目,把「離題的」、「不相干」的刪除。再依同心圓的寫法,由大方向寫到小方向。主要還是看版大知道多少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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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iferydog
2013-03-14 23:18 |
4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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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沒有完美的 因為這題就算法官來也不會完美(因為學說跟實務還有爭議)
2.首先把法條引出來 3.題目已經明白說了依"行政程序法"規定 所以本題在考行政程序法第16條的規定看考生對第16條規定的理解深度 4.如果你平常只是準備國考,那就把條文寫出並整理分出各要件(補習班的書應該有整理) 就是把第1項(要件)第2項(程序)加以整理。 5.如果你平常就對行政法相關有興趣,那麼就要帶到第16條在實務上的爭點: 什麼是依"法規"??? 地方政府依地方制度法定的自治條例算嗎 自治規則算嗎???? 如果行政機關符合第1項要件卻沒有依第2項程序公告或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請問效力為何????? 以上僅供參考 x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