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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勇工人
2012-07-14 17:54 |
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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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苗栗縣辦理打造運動島單車活動單車成年禮實施計畫台72線快速公路樂活一路發(第一次修正) 一、活動依據: (一)行政院體育委員會101年02月03日體委全字第1010003462號函。 二、活動宗旨:為呼籲民眾不開車,以自行車代步,倡導自行車運動不但可以強身健體,也可增進自己、朋友和家人的感情。 三、指導單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 四、主辦單位:苗栗縣政府 五、協辦單位: 六、承辦單位:苗栗縣立體育場 贊助單位: 七、參加對象:具有自行車騎乘經驗之親子及勇於接受挑戰更高、更快、更遠之車友,均可報名參加。活動分組如下: (一)挑戰組 (二)親子組 八、活動日期:2012/09/02(星期日) 九、出發時間:2012/09/02 (一)挑戰組 78.4Km 06:00出發 (二)親子組 21.5Km 06:15出發 十、關門時間:2012/09/02 12:00 十一、活動報名: (一)報名時間:自2012/03/19(暫定)起至2012/08/03 15:30 (二)報名費用內含「完成獎牌、宣導品、公共意外責任險、補給品、完成證書、定點維修與醫護後勤支援、摸彩券乙張」..等。 1、挑戰組:每人450元 2、親子組:每人400元 3、晶片押金:為使活動流程有效管理,採用晶片系統。報名者於報到時領取晶片並繳納押金200元;返回終點完成晶片感應後,自動列印完成證書,繳回晶片並退返押金。 (三)報名方式:以個人或團體方式,一律網路線上報名、網路(ATM)轉帳繳費。 網路線上報名應填寫:姓名、身分證字號(護照號碼)、性別、出生年月日、身分別(公教人員/一般民眾)、縣市別、聯絡電話(手機)、電子郵件、緊急聯絡人姓名與電話 (四)報名網址:http://bike.sport.mlc.edu.tw/ (五)注意事項:本活動一經完成報名繳費後,所有報名費隨即解繳苗栗縣政府公庫,無法受理車友退費申請。 十二、活動路線: (一)活動路線、海拔高度變化示意圖 1、挑戰組:起點(汶水美山飯店)→汶水老街→台72線西行汶水端入口→台72線→台72線西行後龍端出口→後龍光華路→台1線→右轉苗14線→造橋鄉公所→大西村→劍潭古道口→苗14線終點右轉→台3線→獅潭國中→台3線→汶水→右轉台6線→汶水老街→終點(美山飯店)。 2、親子組:起點(汶水美山飯店)→汶水老街→台72線西行汶水端入口→台72線→台72線客屬大橋出口→棗莊→台6線→汶水老街→終點(美山飯店)。 十三、活動須知: (一)活動報到: 1、報到時間與地點: (1)提前報到:2012/09/01 15:00~19:00,報到地點:汶水7-11便利商店 (2)當日報到: 挑戰組2012/09/02 05:00~06:00 親子組2012/09/02 05:30~06:15 報到地點:汶水7-11便利商店 2、報到時務必熟記各車隊編號,個人選手請熟記車友編號,以加速報到作業;並請出示個人或團體成員(其中一人即可)之身分證件,以利核對個人資料。 以團體報名者,請自備置物袋,需團體一起領取報到物品,不受理另行單獨個別領取。 3、領取晶片,並繳交押金200元。 (二)參加人員之自行車輛須加裝車頭燈及車尾警示燈,且有完整之前、後煞車,並戴安全帽。禁止車友將保特瓶直接放置於水壺架,以避免彈跳脫落於車道中,影響其他選手的安全。違反者禁止檢錄出發。 (三)補給站: 1、挑戰組:維真國中補給站(賽程30.1Km)、獅潭國中補給站(賽程64.1Km)、終點補給站(賽程78.4Km) 2、親子組:棗莊補給站(賽程11.1Km)、終點補給站(賽程21.5Km)。 (四)抵達終點後隨即前往領取完成證書。本縣公教人員持有合格之完成證書者,視同獎狀乙張。 (五)建議至少2人以上結伴報名,活動中結伴同行、相互扶持及鼓勵,較易完成。 (六)本活動不屬競賽性質,為自我挑戰活動,重要交通要道、路口由轄區警分局派員警協助交通維護,部份路段由義交或工作人員做部份交通疏導,請參加者遵守工作人員指揮,並確實遵守交通規則,順向靠邊前進,以確保騎乘安全。 (七)本活動為參加者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該保險只承擔因外來意外所受之傷害理賠,如因個人體質或自身血管所致之症狀,例如休克、高血壓、心血管疾病、心臟病、癲癇症、熱衰竭、中暑、高山症、氣喘、脫水等,因本身疾病所引起之病症將不在保險範圍內。參加騎士如上列所述之疾病病史,建議慎重考慮自身安全,或自行加保個人人身意外保險等。 (八)手機、健保卡、金錢等請隨身攜帶,如感身體不適切勿勉強騎乘。 (九)配合政府宣導政令、公共場所禁止吸菸、騎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參加的車友注重自身安全及愛護環境與整潔,不踐踏草皮、不製造與亂丟垃圾。 (十)台72線快速公路管制時間 2012/09/02 06:00~12:00 未能於快速公路管制時間內下交流道者,請遵從轄區員警之指揮由最近之交流道離開快速公路,由平面道路自行回到終點。 十四、安全守則:騎乘中請絕對遵守路口交通號誌,紅燈停,綠燈行。 十五、獎勵: (一)每位參賽車手於時限內完賽者,給予完成證書、車手紀念獎牌。 十六、活動日若遇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活動日順延一週,活動路線則以其他道路替代台72線快速公路。 十七、晶片計時說明: (一)晶片計時之軟硬體經費,由公務預算編列支應,與報名費用無關。 (二)需晶片計時作業之車友,請於報名時勾選此選項,並於報到時,繳交晶片押金200元。 (三)持晶片之車友,請緩步通過感應地毯。如感應失敗無記錄者,統一以06:00為其出發時間。 (四)到達終點之車友,亦請減速慢行,以確保晶片感應正常。如感應失敗無記錄者,以其向大會提出申訴之時間為終點時間,由人工方式代為輸入。 (五)通過終點感應地毯後,無需等候,系統自動列印完成證書,並於完成證書上加註起終點時間。 (六)請於活動關門後之30分鐘內退還晶片,並簽名領回押金。逾時者視同買斷,該晶片請留作為活動紀念。 十八、如有未盡事宜,經承辦單位會議決議後,得隨時修正公佈之。 http://www.sport.mlc.edu.tw/Upload/news/GoogleMaps/20120902.htm x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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