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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窗问拾得
2011-11-13 22:40 |
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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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很确定你的状况,但有可能可以透过声明异议主张有违反强制执行法第122条第2项规定之情形(债务人依法领取之社会保险给付或其对于第三人之债权,系维持债务人及
其共同生活之亲属生活所必需者,不得为强制执行) 赶快把相关资料带着去请教律师吧,下面是免费谘询供参: http://59.120.201.217/legal/online.aspx 另外各县市政府也有提供类似谘询,保重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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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aina
2011-11-15 22:56 |
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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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你是被法院民事执行处扣押1/3薪资或是行政执行处之命令扣押?但不管是哪个单位你都可以向后者要求并案处理,这样就不会重复扣押你的薪水了.... 若你还不明白...你可以打电话到台北行政执行处或板桥’士林问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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