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民法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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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編輯 shawnliu1970
2011-07-13 16:01
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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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暑修民法總則,對我這外行人真是傻眼,來求救兵:感謝萬分!!
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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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編輯 我愛布布
2011-07-27 13:43
1樓
  
直接以184第一項前段向甲請求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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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編輯 lolitomo
2011-08-13 10:14
2樓
  
應該有委任契約:委任契約54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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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編輯 taoyuanmpc
2011-09-09 04:03
3樓
  
有無184適用?
不過開除最乾脆!對不? 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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