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總]正當防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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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編輯 冰咖啡
2011-07-08 14:17
樓主
推文 x0
Q.外表與常人無異的精病患甲,拿外型與真槍相仿的水槍欲殺死乙,乙為求自衛,拿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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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0
引用 | 編輯 Dragon-Q
2011-07-08 14:20
1樓
  
可以的~~

獻花 x2
引用 | 編輯 往真裏修
2011-07-08 16:16
2樓
  
甲已經死了.....不是嗎 表情

獻花 x2
引用 | 編輯 qqmanko
2011-07-08 22:45
3樓
  
非刑法上之客體,何況死者為大,別跟他計較了
若死而復活,
T:該當271
R:無阻卻事由
S:19I免責,但91要強制治療
不用討論不能犯

獻花 x1
引用 | 編輯 Dragon-Q
2011-07-08 23:24
4樓
  
下面是引用 往真裏修 於 2011-07-08 16:16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甲已經死了.....不是嗎 表情

死了只是程序法上不受理或不起訴的問題!
實體法上還是可以審查T+R+S!

獻花 x0
引用 | 編輯 往真裏修
2011-07-09 10:29
5樓
  
下面是引用 Dragon-Q 於 2011-07-08 23:24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死了只是程序法上不受理或不起訴的問題!
實體法上還是可以審查T+R+S!



你想太多了
我只是提醒他打錯一個字表情

獻花 x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