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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wardmomi
2011-07-06 18:43 |
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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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gon-Q
2011-07-06 20:50 |
1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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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此行為是搜索行為嗎?
不是~~他只是跟監,也就是調查行為! 2.乙若是在甲的車內安裝電波發射器是否有別? 有差,並竟車內是具備合理的隱私期待! 3.若乙在甲的車內安裝竊聽器是否應藉定為搜索行為? 應該不算~只是單純侵害到隱私但未執行發動搜索! x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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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JQAZ
2011-07-06 23:00 |
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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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來亂的!!
題目要看清楚喔!! 題目甲是警察還是乙,我傻傻搞不清。 考試寫了半天,結果對象錯,可能很慘!! 在車內裝,已侵犯他人隱私權,屬違法偵查手段,其所得證據請參毒樹果實理論。 x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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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246
2011-07-14 17:08 |
3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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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mmerbrisen
2011-07-14 17:34 |
4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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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了呼吸
2011-07-24 06:46 |
5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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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順便請教一下~@假設若是搜索是屬於非法那麼所取的的證據.?@這就好像有牽涉到==)毒樹果實理論......方面 其衍生的證據放射能力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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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JQAZ
2011-07-25 14:27 |
6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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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大大你好!!
對於毒樹果實理論主要是針對不正訊問方法(亦可包含其他違法取證) ↓ ↓ ↓ 繼續效力(檢察官) 放射效力 原則: 不具證據能力 原則: 不具證據能力 例外: 加重告知§95 例外: 獨立來源與必然發現原則 例外之例外:被告在羈押狀態 ↓ ↓ 具證據能力→ 在法院合法自白 具證據能力→ 證物、證人 所以上述 例外、在地院自白、證物及證人都具證據能力。 這是學理上的探討,實務上當然也如此操作。但~~~一般人是不可能知道自己的權利及實務(檢、警)規避運作的方式。 講白點,就是檢方與警方都有一定的默契,案子到檢方時,須要的佐證資料都一定被捕齊(不管是怎麼來的),才能到院方。 如果在地院時,沒有提出非任意性自白或對證物及證人提出有利於已的見解。就很難~~~ 所以什麼案件移送,一定要特別注意。 大大的問題是實務上運作(看到你另一篇的文),建議還是去找律師或是去法律扶助那去請教。 畢竟,小案件對警方是沒業績,通常能以大案的話,就一定以大案移送。 題外話,之前有位朋友,因他朋友與對方有金錢糾紛,後來他為了幫那位朋友的忙(他根本不知道他朋友要幹嘛)與一堆人去打欠錢的人(他只是去充人數),結果欠錢的人就被其他人帶走。 警方通知他到案說明,當天就被移送檢方收押。案件是,擄人勒贖~~ 不過他較幸運,家裡人花錢辦事,也有些證據對他有利,所以沒事。 建議去法律扶助那去問問,比較實在。 x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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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了呼吸
2011-07-26 01:04 |
7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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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證據是因金錢債務糾紛~大部分都可以打到變成妨害自由結案(遇到好心的檢察官肯放過妳沒一直上訴) 不過檢察官大多數都是好像跟你有世仇...會一直上訴
大大您的那位朋友算運氣好~.因為檢察官根本不會相信我門說的話......你朋友的情況 檢察官應該是以 與其他被告之間有犯意聯絡起訴(不採信你朋友的說詞)~其他被告若是不肯扛下來的話...你朋友官司就有得打了..^ ^ 欠錢糾紛 打人頂多傷害 押走對方 訪害自由 ===) 千萬不要自己拿它的東西抵債 ==)很容易變成強盜案 或簽本票 (變成恐嚇取財) ===)因為檢察官大多數都是聽其被害人的說詞 大大您所指的MY另依篇文==)是指 上訴最高法院那篇嗎?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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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JQAZ
2011-07-26 12:42 |
8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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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不相信被告這是很正常的,不然要如何行使公權力。
不過因為辦案多了,檢警容易有先入為主的的看法。 但還是不要去得罪比較好。 最高院是書面審,原則要律師才行針對上訴理由資料也較有利。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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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了呼吸
2011-07-31 21:35 |
9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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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昨天收到高等法院~檢察官答辯書==)轉成最高法院(我也會收到一份)
其實我想最高法院一定是=駁回上訴...... 但願能拖到~炎熱的夏天過去在執行.... 這種天氣裡面跟烤箱差不多.... 若拖不到夏季過去...... 呵呵 > < 總之 不懂法律真的很吃虧... 明明若照懂法律來說:===)證據法則 證據力需具有積極之證據力證明被告不利.若無積極有利之證據.得視為被告積極有利之證據.本件刑事案件不符合法律程序.有錄影存證可查核被告所述之證據力........但警局內監視器錄影存證影帶早就被他媽的#$%%&$$.....故意消掉了吧.... x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