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增修條文]總統解散立法院
Home
Home
登入
註冊
發表
列印
載入圖片
引用
|
編輯
竹林中
2011-04-22 13:06
樓主
▼
x
0
在憲法增修條文 第二條 總統於立法院通過對行政院院長之不信任案後十日內,經諮詢立法院院長後,得宣告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x
0
引用
|
編輯
sudehui
2011-04-22 14:50
1樓
▲
▼
請問是行政院長也下台,然後立法院也解散嗎
→是的,雙殺!
或是總統不准行政院長下台,然後才解散立法院?
→非也
個人想法:
這是政治遊戲與規則!
曾經發生於陳水扁時代,謝長延為行政院長時的情形!而國民黨之立委佔立法院半數以上!
那時,為封殺陳水扁,國民黨立委對陳水扁提名的行政院長謝長延想提不信任案,但若提案過後,行政院長可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此時,立委要重新改選,而陳水扁只需要再任命另一位行政院長)!
所以,國民黨的立委想想,還是不要提不信任案!
這是政治利益的考量!
x
0
引用
|
編輯
皇甫瓏
2011-04-24 09:07
2樓
▲
thanks your ans,,,,,,,,,,,,
x
0
完整版本
免責聲明
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