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可能被偷過戶如何舉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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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編輯 d59163
2011-04-17 01:02
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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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遇到一件很棘手的是拜託大家幫幫我,我祖父過世於日據時代,最近有一筆土地被通知要賣而我爸是繼承人之ㄧ,
而我叔叔也是繼承人之ㄧ她說要我爸他們把印鑑證明給他她要幫我們處理在一起分配,之後他拿一章授權書要我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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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編輯 26955420
2011-04-17 02:48
1樓
  
1.您祖父名下有幾個直系血親,祖母是否健在?
2.光有印鑑證明,依實務仍未構成表見代理.身
   分證沒在他那吧! 授權書也未簽立!
3.背信我比較有疑慮,因為你們跟你叔叔就土地部分
  似乎沒打算要讓他處理,不是嗎?但若他登記在他名
  下,或有320第2項之適用,雖然他也是共有人之一.
4.另印鑑證明不歸還,或有335侵占罪之該當可能性.
   因為你們當初只委託他保管,他有返還的義務.若他
   私下簽立委託書,或有違造文書及詐欺取財之疑慮. 
5.誰通知你們的,找他不就好了嗎?


聽你這樣說 似乎繼承人有數個
我並不清楚 你們是公同共有或分別共有
或許有土地法34-1的適用  先問清楚吧

如果可以採多數決  那有沒有你爸的答應
似乎沒有那麼重要了  背信應該不成立吧
印章不還部分可能有侵占的可能性
可以參考一下柏大的回答 他的比較精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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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編輯 春之柏
2011-04-17 08:09
2樓
  
1、祖父死亡
則會有遺產繼承及分割的事實發生,有遺產稅的報繳.
(但若死亡時間發生在日據時代,依當時法律規定)
2、但若未遺產繼承及分割,則土地登記應還是貴祖父名字,若有土地分割則其繼承人(祖母、子女等人共同持有,或分別共有.),則地政查得到名字.另外地價稅部分,也可以查到.若是農田,可能不課稅.不過,問一下親友,應可以查到事實如何.
3、死亡者有戶政的除戶證明,可以去戶政問一下.若有則可得知祖父有多少子女及配偶?
(不過,很奇怪是貴父應知道其兄弟姊姝及母親),除非有其他例外.
4、猜想的是,貴祖父死亡後,土地一直未處理(分割),目前依然在公同共有,才有如上的要印章辦買賣的事.不然如有土地所有權分割登記,則貴父親應知自己有土地的.
5、最後建議是這種事,問一下親友,或一起去地政機關查詢即可.(親友中不可能沒有人沒有土地資料的),查出來後辦分割登記.(或許當時也沒有報遺產稅,早就逾核課期間,不課稅了)
(原則上,繼承是應報稅,後才能分割,登記土地所有權後,才能賣的)
應查明:
1、土地現在的名字是誰的?祖父的則尚未辦繼承登記.
2、土地是繼承人公同共有,則有貴父親的名字,但沒有持分.
3、土地已辦好分別共有登記,則有貴親的名字,且有持分比例.
然後,再去問明,印鑑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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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編輯 春之柏
2011-04-17 08:22
3樓
  
最差的是,
1、經查證後,確有祖父名下土地數筆,
2、但現在的土地登記上並非前開三種情形.
3、發現出現其他人的名字.但貴父親卻不知情,則土地被盜賣了.
4、去問現在(他人)土地所有人如何取得土地,有無契約書,就可以知道誰賣的,如何賣的,有沒有用到貴父親的印鑑證明.(一般除了印章外,還要核身分證,身分證沒有給吧!)
這是你標題所下的意思.只是要先經查證後.
5、接下來打撤銷之訴.或打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之訴,當然可以打侵占罪、詐欺罪、偽造文書.(找律師了)再打之前先要保全行為(假扣押、假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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