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任用法]學校職員和技術人員適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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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編輯 竹林中
2011-04-09 15:36
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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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公務人員任用法  依法考試、銓敘、升等合格,具官等職等,算公務員

想請問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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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編輯 vbnnwaz
2011-04-10 23:49
1樓
  
(一)想請問公立學校依法任用的職員,是上述公務員嗎?
公立學校不適用公務人員任用法之人員
1.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公布施行前已進用未經銓敘合格之公立學校職員
2.私立學校改制為公立學校未具任用資格之留用人員
3.公立學校校長、教師
除1.2.3以外,其他皆是任用法之公務人員

(二)是經什麼方式成為學校職員的
學校職員是公務人員考試法施行細則第二條之任用對象
所以需經公務人員相關考試及格後經銓敘審定定有官等職等之人員

(三)在普考簡章裏,有看到技術類的考試,請問他們也是上述公務員嗎,通常派去哪工作,具有官職等嗎
你在普考簡章裡看到的那些也是任用法中的公務人員,也具有官等職等
我舉幾個技術人員分派機關
技藝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
環保技術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水產技術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
衛生技術      行政院衛生署
氣象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測量製圖      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

等等............
以上是小弟個人淺見若有問題請多指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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