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的鞭刑现场!!! 超震撼

Home Home
<< 1 2 >>
跳页: (共 2 页)
引用 | 编辑 tseng
2010-04-11 07:54
楼主
推文 x3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献花 x3
引用 | 编辑 达人奇兵
2010-04-11 08:24
1楼
  
皮开肉绽........只能用惨不忍睹来形容 表情
这可能会让犯罪者更有恐惧心

献花 x1
引用 | 编辑 豪仔
2010-04-11 08:46
2楼
  
台湾也来实行好了
强奸犯要打前面 表情

献花 x2
引用 | 编辑 andyf
2010-04-11 08:55
3楼
  
的确,现在台湾有些罪犯根本不怕关,
出来后照犯不误。
应该是累犯满三次就给他狠狠来个鞭刑,
看他以后敢不敢再犯!

献花 x2
引用 | 编辑 tseng
2010-04-11 09:24
4楼
  
下面是引用 豪仔 于 2010-04-11 08:46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台湾也来实行好了
强奸犯要打前面 表情
我同意!
举双手赞成!

献花 x0
引用 | 编辑 leochen
2010-04-11 09:26
5楼
  
所犯何罪?

献花 x1
引用 | 编辑 liujenha
2010-04-11 09:38
6楼
  
真是惨不忍睹

献花 x1
引用 | 编辑 小心大咬
2010-04-11 10:19
7楼
  
举双手 双脚用力给它赞成 表情

献花 x1
引用 | 编辑 张成功
2010-04-11 10:53
8楼
  
是阿..
我也举双手赞成
台湾的社会风气真的需要来个鞭刑
吓吓那些不知天高地厚的人
表情

献花 x2
引用 | 编辑 leochen
2010-04-11 11:17
9楼
  
又不知道他犯何罪...表情
(PS: 以前曾听过"以前连xxx口香糖都要鞭".)
喜欢的话,可以建议"aa",凡是发文少于 300 篇的,一律鞭刑伺候,少一篇就鞭一下. 表情

中国古时候也有阿.
还不是"有办法的人就没事...,反而好人受冤时更凄惨".

献花 x2
引用 | 编辑
2010-04-11 12:54
10楼
  
下面是引用 tseng 于 2010-04-11 09:24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我同意!
举双手赞成!

me too表情

献花 x1
引用 | 编辑
2010-04-11 12:56
11楼
  
下面是引用 leochen 于 2010-04-11 11:17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又不知道他犯何罪...表情
(PS: 以前曾听过"以前连xxx口香糖都要鞭".)
喜欢的话,可以建议"aa",凡是发文少于 300 篇的,一律鞭刑伺候,少一篇就鞭一下. 表情

中国古时候也有阿.
还不是"有办法的人就没事...,反而好人受冤时更凄惨".

2楼说的不太可能是冤狱表情

献花 x1
引用 | 编辑 rickyspace99
2010-04-11 14:15
12楼
  
人权是遵守法律,自爱的人享有的权利。对于强奸犯,不尊重女性又管不好自己的鸟,应该多鞭几下。 表情 表情

献花 x1
引用 | 编辑 cedric20214
2010-04-11 15:19
13楼
  
鞭刑对台湾人应该不错耶

献花 x1
引用 | 编辑 shawn2424
2010-04-11 16:20
14楼
  
这真的是生不如死..
台湾为何不效仿

献花 x1
引用 | 编辑 pon63
2010-04-11 16:27
15楼
  
我也赞成...对于重犯(蓄意强奸.杀人)要重型或鞭刑...
对于连续惯犯要加重鞭刑并提供照片...才有吓阻作用

献花 x1
引用 | 编辑 雪狼之星
2010-04-11 16:30
16楼
  
下面是引用 leochen 于 2010-04-11 11:17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又不知道他犯何罪...表情
(PS: 以前曾听过"以前连xxx口香糖都要鞭".)
喜欢的话,可以建议"aa",凡是发文少于 300 篇的,一律鞭刑伺候,少一篇就鞭一下. 表情

中国古时候也有阿.
还不是"有办法的人就没事...,反而好人受冤时更凄惨".

会吓跑一堆人吧= ="
再说...本狼一定跑第一表情

献花 x3
引用 | 编辑 di1127
2010-04-11 18:11
17楼
  
不是有人要废死刑吗
我觉得可以改成每年鞭一次来换不要死刑
怎么执行鞭刑呢
就让被害人来执行
这样应该也算另一种平衡吧

献花 x1
引用 | 编辑 豪仔
2010-04-11 19:27
18楼
  
下面是引用 leochen 于 2010-04-11 11:17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又不知道他犯何罪...表情
(PS: 以前曾听过"以前连xxx口香糖都要鞭".)
喜欢的话,可以建议"aa",凡是发文少于 300 篇的,一律鞭刑伺候,少一篇就鞭一下. 表情

中国古时候也有阿.
还不是"有办法的人就没事...,反而好人受冤时更凄惨".

看他鞭那么多下 一定没嚼口香糖那么单纯
台湾先从贪官污吏、滥权公仆、杀人魔、强奸犯开始实施就好
不只屁股 看他们用哪里犯罪就加鞭哪边 比如嘴啦、手啦....
判几个月就鞭几下就好 自首可以减少 上诉失败则要加重
法官、检察官、律师、警察...导致侦办缺失遭到纠正
还有民代、议员、立委取消言免权 胡说八道的也都要通通抓去鞭
看还有谁敢死不认罪 想当假公仆的表情

论坛该鞭的是广告会员、一日会员、色情会员...吧
不过aa应该会选择直接盖布袋表情

献花 x2
引用 | 编辑 阿源师父
2010-04-11 21:10
19楼
  
有办法的人先鞭刑
鞭死他
鞭到他没办法 表情

献花 x1
引用 | 编辑 阿源师父
2010-04-11 21:14
20楼
  
下面是引用 di1127 于 2010-04-11 18:11 发表的: 到引言文
不是有人要废死刑吗
我觉得可以改成每年鞭一次来换不要死刑
怎么执行鞭刑呢
就让被害人来执行
这样应该也算另一种平衡吧


没错
我相信这种生不如死的恐惧
犯人一定会受不了

献花 x1
引用 | 编辑 vin641204
2010-04-11 21:45
21楼
  
下面是引用 leochen 于 2010-04-11 09:26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所犯何罪?
约莫12、3年前吧!!一个美国的年轻人在新加坡拿着钥匙刮花了好几台车子被判处鞭刑,柯林顿还要求新加坡豁免其刑
结果新加坡不卖老美面子,狠狠的编了这个年轻人好几下(而且不是一次鞭完,分次鞭)。我们的法务部有研究是否要引进,但考量到某些因素而作罢。其实法律与刑罚摆在那边只是给民众知道说违反公众或个人法益,会受到的处分是甚么,充其量只是个「最低限度的道德要求」,仅供参考而已。正如一句古谚「饱暖思淫欲、饥寒起盗心」,不管社会富饶贫寒,古今中外都会有犯罪行为的发生,重点在于人有没有把自己当人看(就不会去做一些禽兽不如的事情),把别人当人看(就不会有强凌弱大欺小,或是强˙迫他人做他不想做事情等等的现象发生)以及愿不愿意去扶助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减少人想做傻事的动机),这样对社会的治安才会有所改善。如果没有,就算以后死刑都用sng现场播放,或者游街示众之后拉到凯达格兰大道凌迟、拖去淡水河浸猪笼,会犯罪、想犯罪的人还是一样会犯罪。

献花 x2
引用 | 编辑 hjswsh
2010-04-11 22:23
22楼
  
对作奸犯科的人
真有吓阻的作用
看谁还敢把监狱当饭店住

献花 x1
引用 | 编辑 天空的星星
2010-04-11 22:57
23楼
  
真是太可怕啦~~
还好我是台湾人~幸福…

献花 x1
引用 | 编辑 修竹
2010-04-14 11:20
24楼
  
有趣喔 表情

诽谤罪:掌嘴 表情

窃盗、暴力犯:鞭手脚 表情

强奸犯:鞭下体 表情

贪污犯嘛......罚吞钱 (再吐出来)   表情 表情


诈欺犯嘛......总是欺骗人,把人耍得团团转.......
所以,罚他每天就地转圈圈 表情

这样他每天只会伤脑筋.....表情 ....保证没心思再骗人了.....表情



表情  

........

武则天喔....是没有啦......不过.....十几年前倒是有人戏称奴家是...."女暴君".....表情  

现在.....温柔得像 "雅子妃"咧表情

献花 x3
引用 | 编辑 shiaoru1
2010-04-15 11:12
25楼
  
惨不忍睹惨不忍睹 表情

献花 x1
引用 | 编辑 wcs099
2010-04-16 21:58
26楼
  
皮开肉裂,坐下都痛! 表情

献花 x1
引用 | 编辑 bugatti1024
2010-04-22 19:49
27楼
  
不是听说在新加坡连乱吐口香糖就会被罚鞭刑吗?

献花 x1
引用 | 编辑 韩轩
2010-04-26 19:53
28楼
  
表情 太恐怖了.......看了怕

献花 x1
引用 | 编辑 weng3185
2010-04-28 21:08
29楼
  
惨不忍睹,灭绝人性
(谁叫他犯罪)
大家一定这样想

献花 x1
<< 1 2 >>
跳页: (共 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