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波麗事大人還是帶執照的流氓

Home Home
引用 | 編輯 wayenserver
2010-04-08 00:04
樓主
推文 x0
今天回到家無意轉到新聞台,竟然看到讓我火爆一整晚的新聞。中和一位檳榔西施受到一位不知”是波力事大人還是帶執照的流氓”的嚴重羞辱,真的是有點看不下去,就一般常態判斷,一位平民老百姓,誰有斗大的膽量去嗆一位來取締你的員警,如果不是該員警的口氣或行徑,過分的超越可接受範圍,誰會沒事去惹這爭端。
看了幾遍播放的內容後,發現員警不讓檳榔西施去更換衣服的舉動,讓我百思不得其解,是捨不得身上的火辣衣服,還是有欺負人的意味,看到員警取締,趕快做立即的改善,真不知道違反的什麼道理,氣憤不平之下罵了粗俗的字眼,有何嘗不是正常的行為呢?受過專業訓練的員警,在此時做出有休辱意味嚴重的推人動作,再加上致命的壓制掐脖動作,員警先生也是會有情緒的不是嗎?哪你說你的脫序演出,是因為被罵了三字經、五字經才做出來的,那三字經、五字經是不是也是您的不當行為及態度才脫口而出的?
檳榔西施的性感文化,一直存在多年,穿著性感跟裸露,到底是依什麼來區隔,公開場合不裸露三點,不是大家都知道規定,如果只是穿著清涼性感就犯法,那就請警察大人嚴格執行,內衣廣告也不要撥了,三點式泳裝是不是也該禁穿?如果檳榔西施穿著火辣是嚴重違反法律,相信這個行業不會存在這麼久,今日到底是為了業績,還是有什麼其他不可告人的原因,可以使這位員警有這麼誇張的行為,真的是想不透。
“妨礙執行公務”這句話,真的是我最常聽到員警威脅百姓的一句話,如果警察大人您有明確的理由逮捕嫌犯的話,我相信你不用把這句話掛在嘴上,如果”妨礙公務”是您說的算,那我應該說您是”濫用公權力”。
在這篇新聞中,唯一讓人讚許的是警局的長官,並沒有包庇自己的部屬,說出更使人生氣的言語,據說該員警” 欒丞”已受到調職跟處分,希望這不要只是新聞稿的內容,因為我們都期待有後續的新聞可以報導,到底是調了什麼職,受了什麼處分。
警察大人絕對要做人民的褓姆,不要作帶執照的流氓,畢竟絕大部份的警察都是正氣凜然,卻有小部份的警察仗著權勢欺負小老百姓,雖然是極少數人,但卻在身邊時常出現,千萬不要把警察的格做低了,百姓的怨言絕對不會是一天造成的,是不是各位警界的長官,是該去想一想這個問題的時候了吧!

獻花 x0
引用 | 編輯 su400
2010-04-08 06:21
1樓
  
這事會被拿來說,只是因為大家認為對象「只是個女人」對吧?我想問一下,如果換成是個男的辱罵警察、又動手推扯,那麼又會如何?------這已構成妨害公務跟襲警了,要在外國早就掏槍出來。

談到西施穿著清涼是否違法,我想如果家中有未成年子女的應該半數以上都會說應該屬於違法,因為西施是公然在馬路上,而泳裝是在泳池穿的,一些比較清涼的廣告也有限制必須在特定時段才能播出不是嗎?西施文化的存在說穿了其實只是政府沒魄力罷了,那個警察主管只敢出來陪笑臉就是最典型的怕事心態。要是警察都能嚴厲取締,今天能夠到處都有西施嗎?

不徹底執行取締,反而還要浪費一堆警力每天去巡邏看看有沒穿得太清涼,這不是浪費百姓的納稅錢?真不懂那些挺西施的記者心裡是在想什麼,有沒搞錯啊?

再怎麼說,西施辱罵員警在先,而且還是三字經耶,平常人都會幹起來了何況是妨害公務(哪個人被詌譙不會動怒請喊一聲),這明明就是自找的。而且還扯什麼警察大小眼的話,我想請問:只要不服取締,就可以用三字經開罵嗎?
自己本身毫不知錯反而一直哀說被警察弄傷,根本是活該!

獻花 x0
引用 | 編輯
2010-04-08 08:13
2樓
  
下面是引用 su400 於 2010-04-08 06:21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這事會被拿來說,只是因為大家認為對象「只是個女人」對吧?我想問一下,如果換成是個男的辱罵警察、又動手推扯,那麼又會如何?------這已構成妨害公務跟襲警了,要在外國早就掏槍出來。

談到西施穿著清涼是否違法,我想如果家中有未成年子女的應該半數以上都會說應該屬於違法,因為西施是公然在馬路上,而泳裝是在泳池穿的,一些比較清涼的廣告也有限制必須在特定時段才能播出不是嗎?西施文化的存在說穿了其實只是政府沒魄力罷了,那個警察主管只敢出來陪笑臉就是最典型的怕事心態。要是警察都能嚴厲取締,今天能夠到處都有西施嗎?

不徹底執行取締,反而還要浪費一堆警力每天去巡邏看看有沒穿得太清涼,這不是浪費百姓的納稅錢?真不懂那些挺西施的記者心裡是在想什麼,有沒搞錯啊?

再怎麼說,西施辱罵員警在先,而且還是三字經耶,平常人都會幹起來了何況是妨害公務(哪個人被詌譙不會動怒請喊一聲),這明明就是自找的。而且還扯什麼警察大小眼的話,我想請問:只要不服取締,就可以用三字經開罵嗎?
自己本身毫不知錯反而一直哀說被警察弄傷,根本是活該!

表情 乾脆去做更有意義的事,不要去看她們的穿著更好吧~
這個應該沒那麼重要

內衣廣告有限制時段?表情

獻花 x0
引用 | 編輯 wgby
2010-04-08 10:43
3樓
  
下面是引用 琬 於 2010-04-08 08:13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表情 乾脆去做更有意義的事,不要去看她們的穿著更好吧~
這個應該沒那麼重要

內衣廣告有限制時段?表情
其實並沒有犯法好嗎
清涼是個人意願
只能說~不符合一般人觀感

愛看清涼裝我想是正常人都會去想看
不管男女都一樣

平常心來說...該警察是真的執法過當
這是毫無疑問的

雖然言語污辱..但可以告他公然毀謗不是嗎

強制壓倒在地就太誇張了
畢竟他不是啥米重刑犯有危險性不是嗎表情

話說回來~警察本來就是有牌的流氓了
雖然有好警察..但是~黑心員警更不是少數

獻花 x0
引用 | 編輯 garlic
2010-04-11 17:18
4樓
  
如果是一個正妹女警對一個罵他五字經的薄紗醜男來個過肩摔強制壓倒在地,不曉得新聞會怎麼報導?


表情

獻花 x0
引用 | 編輯 jef
2010-04-11 22:35
5樓
  
媒體應該要平衡報導此事件,不應該主觀片面誤導觀眾。

後來該西施不是被爆剛拍清涼寫真嗎?很難不讓人有其他聯想,打知名度?或~

警察工作是一份很辛苦壓力大的,遇到歹徒還不能先動手,只能先自保~

還是互相多體諒一點

獻花 x0
引用 | 編輯 豪仔
2010-04-12 22:47
6樓
  
這個事件雙方都有錯的地方
只是目前還不清楚那位員警到底為何取締
電視上的畫面都是先在店內再到店外
公然污辱、妨害公務、執法過當...都是結果論了

隔幾天不是換阿兵哥打交警嗎
交警都不敢還手 這樣會比較好嗎 表情

獻花 x0
引用 | 編輯 kklan
2010-04-12 22:48
7樓
  
如果是歹徒是穿著清涼的西施
波麗士大人應該滿喜歡碰到的

獻花 x0
引用 | 編輯 chaosouzen
2010-04-17 21:21
8樓
  
現在的警察伯伯比起以前的警察大人好多了.....
我今年六十有五,記憶當中有一幅景象永遠烙在我的腦海中始終無法忘懷
那時候我正好是小學三四年級吧有一天在上學途間看到一個像似兇神惡霸的警察大人
手持折斷的秤尺(早期附有秤錘的那種台秤)做勢要打一個已經跌座在地背負嬰兒的可憐村婦
只因為那個村婦賣菜用台秤而非用公秤
早期的台秤一斤是十六兩,公秤一公斤是十公兩,當時政府推行公制但民間還是習慣用台制

獻花 x0
引用 | 編輯 vin641204
2010-04-21 21:49
9樓
  
古諺有云:「兼聽則明、偏信則暗」,很多事情不能只光看一方面,要試著聽聽雙方的意見及說法,稍加整理之後,才能得出事件的完整圖像。但是台灣的新聞媒體並非如此,往往都是為了搏取收視率以及達到特定目的,不只偏聽一方面的說法,還自己加油添醋,誤導民眾,搞得整個社會人心惶惶,我想這並不只是我們每一個人做人處事的態度,更是每一個的新聞媒體應該盡到的社會責任。
再回到這件事情來看,不管是檳榔西施或是警方,雙方都有過錯,也都不應挑對自己有利的部分大加渲染(警方說依法行政、民眾說警察打人)自己有做錯的,該認的就得認,就算現在不認,到了死後上天堂或下地獄,你不認也不行!!

獻花 x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