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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7811311622
2009-11-01 09:44 |
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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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家目前租的公寓天花板會漏水…但是一開始住進來時因為房東有重新粉刷過屋內, 而我們也不知情…直到過了約1年後突然覺得廚房上的天花板怎麼怪怪的…後來確定是 漏水,詢問房東,房東說不知情…而當初簽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x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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偉誠
2009-11-01 11:03 |
1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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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以下三個法條就可以解決了
民法第423條 出租人應以合於所約定使用收益之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並應於租賃關係 存續中,保持其合於約定使用、收益之狀態。 民法第429條 租賃物之修繕,除契約另有訂定或另有習慣外,由出租人負擔。 出租人為保存租賃物所為之必要行為,承租人不得拒絕。 民法第430條 租賃關係存續中,租賃物如有修繕之必要,應由出租人負擔者,承租人得 定相當期限,催告出租人修繕,如出租人於其期限內不為修繕者,承租人 得終止契約或自行修繕而請求出租人償還其費用或於租金中扣除之。 因為你和房東的契約沒有關於房屋漏水的約定 所以房東有義務「於租賃關係存續中,保持其合於約定使用、收益之狀態。」(423條) 房屋漏水需要修繕,自應由出租人(房東)負擔(429條) 依430條 你(承租人)得定相當期限,催告房東(出租人)修繕,如出租人於其期限內不為修繕者, 承租人得終止契約或自行修繕而請求出租人償還其費用或於租金中扣除之。 x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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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7811311622
2009-11-01 15:21 |
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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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有向房東反應過,之後房東也確實有答應會處理,但是水電工看過後,
解釋要處理漏水,都要把天花板或地板打掉才能處理,可是4樓有人住,把我家 3樓的天花板打掉,4樓一定會反對,而3樓地板打掉,對我家人也不方便。 之前天花板漏水時就曾經扣除租金了,所以之前雖然漏水但還是勉強住著, 這次因為地板的積水越來越誇張了…沒定時處理積水家裡就淹水了… 考慮過要搬走,可是家境又不是特別好…現在連搬家費都有問題,因為原本不用搬, 但是因為這房子的關係迫使我們搬家,那搬家費能向房東索取嗎…?還是只能自己湊錢…?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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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ore12
2009-11-05 16:50 |
3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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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屋漏水大部份樓上所為例如水管堪舊破裂..這部份應該要房東主動和樓上協調..也是房東本身責任問題
如天花板1年後才發生的問題!就個人經驗一般防水撐不了那麼久而且是很嚴重的漏水~天花板如有積水水氣會很重..也會掉漆 短時間就可以發現! 所以如果房東願意和4樓協調~大部份是沒有問題應可以解決漏水問題..畢竟自家天花板漏水找樓上查問題所在很正常的..除非自家水管自是在天花板?就看房東協調能力和4樓解決誠意 http://bbs-mychat.com/reads.php?tid=835562&page=1#p5957809 1樓 偉誠 契約部份1樓解釋的很清楚~找時間注意自己的契約內容!低調些和房東討論協議一下!或許會不同!! x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