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二段式左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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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編輯 a傷心小子
2009-06-16 16:56
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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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天回家時,有一個路口是右邊沒路的,然後是直線車道跟左轉車道,那個時候直線車道是紅燈,而要左轉的車那是綠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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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編輯 fsp84266
2009-06-16 17:35
1樓
  
機車未依兩段式左轉
乃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舉發
罰款新台幣600元
但是你的情況有可能會被多開一張攔檢未停
罰款新台幣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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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編輯 merteor
2009-06-16 17:52
2樓
  
如果依照"相片"來罰鍰的話
應該是只有

不按遵行之方向行駛者第四十五條第一款
期限內繳納或到案聽候裁決者。~900元

因為依照您的敘述是他攔停您沒有停下來之後拍的
但是他如果是在之前就開始拍或是錄影,就會有很多張罰單了   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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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編輯 小嚴
2009-06-16 18:12
3樓
  
總而言之你的小朋友飛走了 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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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編輯 kevinssi
2009-06-16 18:12
4樓
  
你應該直接再轉回去
小心不要被照到
現在警察粉死尿
我還遇過閃黃燈路口故意調整成紅綠燈後躲在後面抓違規
還裝好心問你,闖紅燈比較貴,幫你開600元的好了,
真超它XXXX
豬哥的遇到漂亮MM撒嬌連罰單都不會開
抓小偷強盜會遇到帶噴子的
抓交通違規風險成本較低

不過壓力來自上面,上面IQ不夠
下面的超個半死,和當兵一樣
基層的可憐,這幾天不是又有個員警自殺
事情應該沒有那麼簡單
管理的亦脫不了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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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編輯 jyhyuan
2009-06-16 22:21
5樓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1項第2款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罰新台幣600至1800元,並記違規點數1點。
~~遇到警察在那攔截,但我沒讓他欄,所以我馬上閃到對象車道去,後來看到他手上拿了一台單眼照相機....好像就這樣拍下去了。~~此段描述,可依該條例第60條第1項罰新台幣3000至6000元,並記違規點數1點。
所以說版大可能得破費最低消費 :新台幣3600元了。(期限內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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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編輯 12191219
2009-06-17 05:32
6樓
  
手拿照相機拍
也才拍一張
也許手一抖就看不清楚了 表情
所以在家等通知
2個月內沒消息就是好消息 表情
別想太多
看他開什麼才知罰多少
也有闖紅燈---開紅燈超越停止線(變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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