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實例題:過失犯&不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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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編輯 Alyson
2009-04-08 22:30
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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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女開車停紅綠燈,見綠燈加足馬力,卻撞傷因來不及過馬路之乙婦,
其丙子因頭部落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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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編輯 vincent0818
2009-04-08 23:02
1樓
  
a女開車停紅綠燈,見綠燈加足馬力,卻撞傷因來不及過馬路之乙婦,
其丙子因頭部落地,而致植物人…a女如何論罪!

撞傷乙婦,造成生理機能的妨害,構成傷害,
丙子頭部落地,而致植物人,亦屬重大不治或難治之傷害,構成重傷,
a女應注意能注意未注意路上之行人,係屬過失。
應成立過失傷害罪及過失重傷罪(284),一行為侵犯數法益,想像競合,從一重處斷。



甲之大型犬,見乙進入甲屋竊取珠寶,而咬斷乙之手指,甲聞聲下樓,見a犬咬乙而不制止,乙倉皇逃跑…
甲有罪嗎?有不作為傷害罪,在阻卻違法那邊會通過嗎?

甲的不制止,係屬不作為,
甲並未指使a犬咬乙,不符合危險前行為,不具保證人地位,
所以甲的不作為不具危險性,故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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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編輯 K2001
2009-04-08 23:51
2樓
  
a女開車撞傷乙婦之行為可能成立刑法第277條傷害罪

構成要件:a女見綠燈就加足馬力而撞傷乙婦 就a女主觀上是何種心態

若是應注意能注意而不注意則為過失 反之 有預見乙婦來不及過馬路 而故意加足馬力往前開 則應屬故意

本案例中 乙婦是來不及過馬路 並非突然衝出來 故a女 實難認為無故意   故成立277

a女對丙子撞傷使其成為植物人之行為可能成立278重傷罪

構成要件方面 所謂重傷 是使他人之身體或健康有重大難治或不治 刑法第10條有規定

現在丙因a女之撞擊而成為植物人 係為刑法第10條的重傷   在主觀上看a女是否有使人重傷之故意

若有則成立刑法278   若是出於傷害之故意 而致生加重之結過成為重傷   則成立277第2項傷害致重傷罪


競合 a女係屬一行為觸犯數罪名之想像競合   依刑法第55條規定從一重論刑法278重傷罪或277第2項傷害致重傷罪

個人看法 請多方比較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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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編輯 Dragon-Q
2009-04-09 03:56
3樓
  
一.a女在客觀上撞上乙丙.使乙丙之身體法益招致侵害.具有相當因果關係
惟.其a女主觀上.是為傷害罪之直接故意.未必故意.有認識過失.無認識過失???
基於刑法之謙抑思想.a女之行為對乙論以過失傷害.對丙過失重傷.乃一行為
侵害數法益.55想像競合

二.甲之行為可能成立277不作為犯

竊賊乙被甲的大型犬咬傷之情形.甲乃狀造了危險前行為.若需達到保證人地位該為前行為:
1.密切法益招致侵害之危險源
2.該前行為為義務違反性之不法行為
3.該前情為與法益保護規範具等價性

題中.甲之大型犬.見乙進入甲屋竊取珠寶.而咬斷乙之手指.甲聞聲下樓.見a犬咬乙而不制止
.乙倉皇逃跑.對該甲聞聲下樓.見a犬咬乙而不制止行為.雖.密切法益招致侵害之危險源及該
前情為與法益保護規範具等價性.惟.該前行為非為義務違反性之不法.甲可主張23.且乙對的
不作為傷害並非刑法10第四項重傷罪之要件.基於法益衡平.甲之行為惟合法行為.而不付保
證人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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