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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
2009-03-31 05:19 |
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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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花園街夜市陳姓攤商厭惡野貓帶來髒亂,在眾目睽睽下,憤怒的把一隻母貓和5隻小貓往地上重摔,2隻小貓當場摔死,1隻被他丟入垃圾箱,經民眾通報動物志工趕到搜尋,3小時後從垃圾箱內救出飽受驚嚇的小貓。根據動物保護法罰則,虐待或傷害動物致死,可處10萬元到50萬元,情節重大者可處20萬元到100萬元,5年內再犯,還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經夜市管委會調出監視錄影帶並記下證人說法,動物保護志工整理後,已送交新竹市政府處理。 虐貓事件發生在26日晚間6時10分,夜市經營「異國美食」的陳姓攤商打開攤位上的帆布時,發現母貓正為5隻小貓餵奶,他氣憤地當場抓貓並往地上重摔,志工轉述,他還拿刀對周遭想幫貓的人吼,誰敢幫就砍誰! 不過,仍有人打手機給朋友,輾轉找到新竹市動保協會志工,在20分鐘後趕到現場,發現2隻小貓已因頭部重傷死亡,母貓帶著另2隻小貓驚慌亂竄,另一隻小貓被陳姓攤商丟入塑膠袋扔進垃圾箱。 志工張瑋凌和其他志工設法找到母貓和2隻小貓,發現母貓的下顎撞傷瘀血,左前腳曾被補獸夾夾斷,飽受驚嚇,小貓沒有外傷,都送往動物醫院觀察有無腦震盪,被丟入垃圾箱的小貓還活著,但牠動作變遲緩,可能有後遺症。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7/4816186.shtml 以上轉自http://www.savedogs.org/forum/article_view.html?f_no=11765&page=2 ----------------------------------------------------------------------------------------------------------------------- 其實我很不愛轉載新聞的文章 因為大家會自己看新聞 但是這則新聞 實在是令人受不了 整個火大!!!不是殺~很~大~ 是火~很~大!!! 後續的相關消息 http://www.sawh.org.tw/xoops/modules/ipboard/index.php?s=&showtopic=16761&st=0 至於店家就不說了 只是想告訴大家 就算你不喜歡 也不需要用這麼激進的方法吧... x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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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rencelu71050
2009-03-31 09:19 |
4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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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陳姓老闆我想以後別想有生意了,我覺得乾脆那老闆嘗嘗新加坡鞭刑算了,鞭完之後直接用T65步槍給爆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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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intai
2009-04-02 10:16 |
1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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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chess 於 2009-03-31 23:16 發表的 : 那個是「恨」,不是「虐待」。 今天若是把貓換成老鼠。 那就不會上新聞,圍觀的人只會拍手叫就好。 虐待的手法不是這樣。 寫新聞的人用了自已的觀點來誤導,自已看新聞請用腦袋。 想想如果你看到老鼠在你家裏弄了一團亂,天天來咬了東西。 受保育類動物,天天來你田裏,把你作物吃到沒得收成,你怎辦? 你不恨嗎? 拿了刀恐嚇別人,已經是氣到極點了。 可恨之人?我到覺得真是可憐。 真的虐待的心裡變態者是躲在暗地裏的。 分不清楚「恨」還是「虐待」。 這個世界「何不食肉糜」的人還真是多。 例如唸書唸到頭殼壞去,半夜裏煮開水,捉蟑螂丟去煮。 重點是手法。 用電宰的豬,跟放血的。那個才是虐待的手法? 分不清「恨」還是「虐待」的「何不食肉糜」的人還真是多。 x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