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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stices
2009-03-30 13:07 |
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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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民眾女兒遭性侵、恐嚇,老父向警方報案,派出所卻未能即時受理,先後跑了三次才獲得受理,派出所相關人員受理過程顯有疏失,左營派出所所長、警員遭受處分。 林姓民眾向警方投訴指出,其女兒遭潘性嫌疑人恐嚇取財未遂,向左營派出所報案,但卻先後跑了三次才獲得處理,經左營分局調查後,確認相關人員受理過程顯有疏失,所長予以申誡一次,王員適逢處理家務,核以劣蹟一次,以資警惕。 林姓民眾向左營分局投訴後,經調查林姓投訴人民確實先後三次到轄區左營派出所報案。第一次於三月廿日到左營所要找警勤區王姓員警,因警勤區王姓員警休假,遂自行留下聯絡電話離去,惟警勤區員警未回電。第二次於三月廿五日到左營所報案,看到值班警員是一位女警,因當下難以啟齒,經猶豫後便離開。第三次三月廿七日上午十時至左營所報案由警勤區王姓警員受理,因王員表示遭恐嚇取財對象為其女兒,需女兒當事人親自報案,故先將案件於工作紀錄簿登記備查,並約定廿八日晚上八時林女下班後到左營所正式報案。 左營派出所員警受理民眾三次報案,經查未能於第一時間受理及反應,遭致民怨,該所所長未妥為向同仁宣導受理報案之標準作業程序,所長予以申誡壹次,以資警惕。另林民反映王姓警員態度較差,經查王員適逢處理家務,核以劣蹟一次。 警方表示,林姓少女遭恐嚇取財未遂部份,左營分局左營所已於廿八日晚上十時受理完畢,偵辦外將提製案例教育,並利用各種集會機會加強宣導,要求員警受理案件應熱忱積極,以提昇服務品質。 x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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