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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chpei
2005-01-08 00:55 |
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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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真的喔!!之前就看過社會秘密檔案報導過說..... 如果車子當場被拖吊---有妙招.. 法律小常識與您分享... 沒啥好爭議!畢竟大家都是~傻國民~他拖你車..你拆他牌.. 很多拖吊車駕駛拿的是小型車駕照, 而拖吊車駕駛至少必須使用大貨車駕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61條﹚, 試想我今天有大貨車駕照,跟你去開小拖車到處找案子累的半死.... 一個月多少錢!所以很多在路上跑的拖吊車根本就是~~~無照駕駛 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第1項第3款 「持小型車駕駛執照、駕駛連結車、大客車、大貨車者處6000-12000元 並禁止其駕駛扣留其車輛牌照」 所以下次當你遇見態度惡劣的拖吊車司機要拖吊你的車輛時, 無須與他爭辯,向當班的員警要求拖吊車司機出示駕照﹙很容易賓果的﹚ 如果他拿的是小型車駕照的話,先請員警開他一張無照駕駛, 再拆他車牌。 如果連員警都很機車,袒護拖吊車而不理你對拖吊車的指控, 繼續讓無照拖車駕駛進行"執行公務",你還可告他「瀆職罪」 ﹙通常事情發展到如此拖吊車都會放棄拖吊,逃之夭夭﹚。 怎麼樣,我們是不是也很機車吧! 希望對您有些幫助~法律小常識與您分享... x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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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giengineer
2005-01-08 16:17 |
1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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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這真的是一個好招!要學學!但是台灣的員警應該都很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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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ver9958
2005-01-10 04:57 |
3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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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wchpei於2005-01-8 00:55發表的 [汽][文] 如果車子當場被拖吊---有妙招:開板大大.開拖吊車應該持有聯結車執照.且中華民國政府規定[以司機為執業者.應領友職業駕照].61條法規.沒說[大貨車駕照]能開拖吊車.高公局也是跟她們收65元[連結車輛的過路費唷]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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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ver9958
2005-01-10 04:58 |
4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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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駕駛人取得高一級車類之駕駛資格者,應換發駕駛執照,並准其駕駛
較低級車類之車輛,其規定如左: 一 已領有聯結車駕駛執照者,得駕駛大客車、大貨車、代用大客車、大 客貨兩用車、曳引車、小型車、輕型機器腳踏車。 二 已領有大客車駕駛執照者,得駕駛大貨車、代用大客車、大客貨兩用 車、曳引車、小型車、輕型機器腳踏車。 三 已領有大貨車駕駛執照者,得駕駛小型車、輕型機器腳踏車。 四 已領有小型車駕駛執照者,得駕駛輕型機器腳踏車。 五 已領有重型機器腳踏車駕駛執照者,得駕駛輕型機器腳踏車。 六 已領有聯結車、大客車、大貨車或小型車駕駛執照者,得駕駛小型車 並附掛輕型拖車。 原領有職業駕駛執照之駕駛人,取得高一級車類之普通駕駛執照資格滿三 個月者,得換領同級車類之職業駕駛執照。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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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929534808
2005-01-12 21:45 |
7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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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可以嘛??
我上次在板橋的原宿附近!! 看到一ㄍ很兇的員警在罵一ㄍ婦人!! 賣到她哭耶!!現在員警有點.....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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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ccawu
2005-01-15 08:38 |
10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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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停車還是安分一點會比較好,如果覺得停車費貴,有時候可以停稍稍一點距離,走路一下也是不錯的啦!不過可以幫你省下不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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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0934056285
2005-01-15 09:25 |
11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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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言辣....還是小心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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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t
2005-01-15 11:46 |
1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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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
自己停車還是安分一點最重要... 這樣他們找碴就不會找到我們頭上ㄌ... 也不會也這麼多的麻煩... 不過... 還是謝謝大大的分享... 又多學到了一個小常識...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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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wtc0219
2005-01-18 12:34 |
2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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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還是安分一點的好,我曾目睹一部車從被發現到完全拖走只要50秒就"偷"走了.
除非特別幸運剛好在場,否則這招無效 x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