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賣存摺 恐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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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1-07 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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販賣存摺 恐得不償失
更新日期:2009/01/06 04:09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106/78/1chxh.html

不少人以為賣私人存摺「很好賺」,隨便開個帳戶就可以輕鬆賺進數千元,但事實上卻是最傻的行為,因為資料明確,絕對逃不過警方追查,事後還有刑事、民事求償等問題纏身,貪得幾千元的結果,很可能是一輩子翻不了身。

檢方表示,如果將自己的存摺販賣給詐騙集團使用,就可能觸犯了「幫助詐欺罪」或是「幫助恐嚇取財罪」,即使初犯也至少是3至4個月的刑期,如易科罰金,以1天1000元計算,共得支付9萬元至12萬元的罰金。

但這還不是最慘的,由於詐騙集團的主謀大多躲在幕後,甚至海外,警方要逮到首腦極為困難,一旦受害人提出連帶民事賠償,出賣存摺的人恐怕就得一肩扛下所有的責任,屆時可就不是「因小失大」一句話可以形容的了。 (記者胡健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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