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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0089
2008-10-04 16:04 |
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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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投保儲蓄險要保人與受益人均為自己甲繳了前2.3年保費後 接下來保費都是乙負擔繳款 乙曾請求保險員將儲蓄險的要保人改為自己 乙在上個月將保單解約撤銷了.. 最近甲詢問保險員保單 才知乙已經辦理解約.. 甲告知保險員說要上法院告他 像上述情況是否構成偽造文書罪 不過保單都是乙在保管 而且保費都是乙在繳納.(已繳了將近10年了) 1.甲真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x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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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8827140
2008-10-06 02:21 |
1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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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保人 應繳交保費的人
照你所說應為甲 但是繳了2~3年 換乙繳保費 但是要保人還是甲阿 所以乙只是類似配角 不知道乙是如何跟保險公司辦退保的 應該有授權同意書 如果是有的話 保險公司那邊的專員應該也有保留 只是 面對這樣的前提 真的只是在於 甲有沒有同意授權以去辦理退保 如果有的話 就要證明 否則 偽造文書罪是告的成的 而且是刑事罪 建議能否先庭外和解 否則一旦法院上相見 就是有多少證據 說多少話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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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028902
2008-10-06 16:48 |
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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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要告保險員偽造文書215條,除非保險員與乙有共同犯意之連絡,否則不會成立!!
2.甲要告乙,如果以未予甲簽名而逕自簽名,則構成偽造文書罪章217條!! 3.非乙所簽名,不代表為甲所親簽,但解約確實是乙的行為! 4.約定是雙方之間的事,於民法所規定,口頭約定也算是契約的一種,但是前提是雙方都對此約定毫無爭議,相信現時甲絕對不承認與乙有約定,因此會造成乙舉證上的困難!! 5.保費由何人繳交,應該與乙可以代為解約無關!! 小弟認為必須了解解約的過程所需的條件,以及甲、乙之間的關係是否符合乙可以代為解約,如此才能論斷乙是否符合為造文書罪章之罪!!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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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0089
2008-10-06 22:47 |
3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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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要保人已於4.5年前就改為乙了
乙解約當然是用乙(要保人)的名義解約 乙並沒有冒用甲的名義去解約 因為甲乙2人最近因故翻臉 甲想要回保單 律師是說除非乙證明甲當時有答應 但是甲也要舉證乙有偽造簽名 誰也料不到多年後會翻臉 偽造文書215條,除非保險員與乙有共同犯意之連絡,否則不會成立!! 這是提告人要去舉證是嗎? 如果乙未予甲簽名而逕自簽名,則構成偽造文書罪章217條!! 可以確定的是乙並沒有擅自簽名 口頭約定也算是契約的一種,但是前提是雙方都對此約定毫無爭議, 相信現時甲絕對不承認與乙有約定,因此會造成乙舉證上的困難!! 乙無法舉證甲當時有答應.. 應為誰會料到後來會翻臉 難道乙會因為無法舉證而被判有罪嗎?? 甲不是要舉證乙有竄改保單才可能成立不是嗎? 如果甲無法證明乙有竄改保單 乙也無法證明甲當時有答應 那此案子如何判定 不能因為乙當被告就比較倒楣吧! 確實有想過庭外和解 乙是說不然繳的保費歸還給我 解約金就給甲 但是甲認為是乙自己要幫忙繳保費 就是擺明要乙解約的錢 乙也問甲說你確定打這官司會贏嗎? 甲說不一定會贏!! x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