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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ky0512
2008-07-19 21:12 |
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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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下列何者不屬於民法第§184第一項前段的侵害他人「權利」?a甲開乙的玩笑,以大鎖將乙的機車鎖住 b甲未得乙的允許,將乙的電池電量使用耗盡 c出賣人甲違約將物品賣給他人,致使買受人乙遭受損害 d甲未得乙的同意,擅自使用乙的房屋 (答案是c,為什麼呢?又該如何判斷呢?) 2.關於選擇之債,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原則上債權人有選擇權(§208) b數宗給付中,有給付不能者,債之關係僅存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x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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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elier
2008-07-20 15:25 |
1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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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下列何者不能設定抵押權?a違章建築 b 汽車 c土地之應有部分 d採礦權 (答案是a,為什麼不是b呢,不是「動產」才不能設定抵押權嗎?) 答:a 違建沒法辦所有權第一次登記,那抵押權如何設定,故A b為動產~ 有動產抵押權~ 不過並不是規定在民法,而是"動產擔保交易法" 這個法之中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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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愛布布
2008-07-25 11:46 |
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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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下列何者不屬於民法第§184第一項前段的侵害他人「權利」?
a甲開乙的玩笑,以大鎖將乙的機車鎖住 b甲未得乙的允許,將乙的電池電量使用耗盡 c出賣人甲違約將物品賣給他人,致使買受人乙遭受損害 d甲未得乙的同意,擅自使用乙的房屋 (答案是c,為什麼呢?又該如何判斷呢?) 請求權基礎包括契約行為,侵權行為,無因管理,不當得利 abd基本上均為侵權行為(侵害乙對其物>機車,電池,房屋之所有權>得自其處分收益之權利) b還有不當得利 d有無因管理,不當得利 c出賣人甲"違約"將物品賣給他人,致使買受人乙遭受損害>違反契約 甲乙間訂有契約,故甲違反契約, 乙依債務不履行向甲請求損害賠償而非基於侵權行為索賠 184之權利,主要為所有權,一般不包括債權 熊熊只想到這些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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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愛布布
2008-07-25 11:57 |
3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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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甲社團法人有A、B、C、D四位董事,章程明定對外代表法人之董事為A、B兩位董事,惟就此事項尚未辦理登記。C董事代表甲法人與乙訂定土地買賣契約。關於C董事行為之效力,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無效,但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B甲不得主張該行為並非法人之行為 (答案是B,可是依據民法§27第三項為什麼答案不是A呢?) 董事就法人一切事務,對外代表法人。董事有數人者,除章程另有規定外,各董事均得代表法人。 對於董事代表權所加之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C董事代表甲法人與乙訂定土地買賣契約,因甲社團法人雖章程明定對外代表法人之董事為A、B兩位董事,惟就此事項尚未辦理登記。故C董事基於民法§27第二項其代表行為仍屬有效,即甲不得主張該行為並非法人之行為.(A之選項"無效"為錯誤) 所謂"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其意指"行為有效"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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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蹤飄邈
2008-07-25 19:43 |
5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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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我愛布布於2008-07-25 11:46發表的 : --------------------------------------------- 試問:侵害債權是否構成民法184條第1項後段呢?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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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蹤飄邈
2008-07-25 20:53 |
6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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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關於選擇之債,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原則上債權人有選擇權(§208) b數宗給付中,有給付不能者,債之關係僅存在於餘存之部分 c以上皆非 (答案是b,我想請問b答案「數宗給付中,有給付不能者,債之關係僅存在於餘存之部分」,其敘述要表達的是什麼意思呢?何以是正確的呢?) ----------------------------------------------------- 例如:甲有世界上獨一無二的汽車A、B、C三輛,乙欲向甲買車,雙方約定由乙選定其中一輛為給付(數宗給付), 不料B 車於訂約後滅失(給付不能),故甲只能就A、C兩輛車中選擇一輛交付給乙(債之關係僅存於餘存之部分)。 x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