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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天
2008-07-02 12:35 |
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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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是对方的留言,有无使你心生畏惧。
警察、检察官在问你的时候,你要说会害怕,这样才有可能构成刑法第151条的恐吓罪:以加害生命、身体、财产之事恐吓公众,致生危害于公安者。 另外不雅的字眼,也有可能会构成公然侮辱罪,不过要看是公开留言还是私密留言,如果是私密留言的话,可能就不会构成。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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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鸟水中游
2008-07-06 02:37 |
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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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公开的
遇到这种留言 很少人是不怕的吧 多多少少会怕 只是这样需要去备案吗 到网路警察局申诉似乎没什么用 去备案也只会被警察当成小题大作吧 警察都是等哪天发生什么事情了 才互推责任居多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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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rry414141
2009-01-27 14:42 |
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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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阅刑法305条,只要他有恐吓危害你生命的行为,你心理产生害怕,该罪就会成立,到警察机关去报案,他们就会受理了,结束问题吧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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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gon-Q
2009-01-27 14:58 |
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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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s"
恐吓系指行为人.以强暴劫迫之方法或行为.不论明示或暗示而于客观上使苦主心声惧怕之行为.主观上为故意 即可成立...!! 若行为人主观上仅为于网路上公开侮辱之本意者.为公然侮辱之罪名 x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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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法
2009-01-27 17:06 |
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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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一定要留下证据
他恐吓你的话绝对要留下 否则他到时否认 就算到警局也拿他没辄 [pre]以加害生命、身体、自由、名誉、财产之事 恐吓他人致生危害于安全者 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罚金 [/pre]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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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iferydog
2009-01-27 21:43 |
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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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会叫的狗不会咬人,真的要危害你的不会写出证据并让你准备,一般都是只要让你害怕,满足其自以为是的自我中心主义而已,你不用太担心,做好相应的准备就可以了,而且社会本来就是处处充满危险,既然生活在这样的社会里,就不要把自己当成温室里的花朵,而应该随时作好战斗或随机应变的准备。
多一事长一智,你以后也就知道如何完善处理类似的状况,人不就是这样成熟的吗?? x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