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路散播流言 当心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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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upside
2008-05-05 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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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路散播流言 当心触法
更新日期:2008/05/04 04:09
记者黄文锽特稿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504/78/yhx1.html

网路消息传播迅速,在青少年间成为主流媒体,但未经求证的消息来源,在网路上散播,轻则影响关系人日常生活,严重者甚至会造成恐慌,也可能让自己涉及社会秩序维护法或恐吓公众罪嫌,不可不慎。

爱滋针头伤人讯息,早在8年前就曾出现在网路上,不过当时地点不是花园夜市,而是台北的「娜娜鬼屋」,后来又出现变体版,地点又换到「华纳威秀影城」,内容大同小异,都是「朋友的朋友」到该处游玩,突然觉得手臂有刺痛,才发现遭针筒攻击,到医院验血后得知感染爱滋病。

按转寄键前…要三思
由于事态严重,不少网友透过电子邮件或在讨论区接到相关讯息后,在宁可信其有情况下,将文章转贴或转寄到友人信箱。

除了警告信以外,网路上还不时出现「帮忙找小孩」、「需要骨髓配对」、「育幼院征求爱心人士捐赠冬衣」等呼吁网友协助的信件。

经过分析,类似信件都有相同的传播模式,先在网路讨论区或电子邮件传播一段时间,然后消失,隔几年又原封不动、或是稍微改变内容,再度在网路蔓延。

「复殖传播」如果因此影响当事人权益,散播者甚至可能需要负上刑责,因此网友在收到类似电子邮件,要按下「转寄」按键时,还是要三思,以免损人不利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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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Cora
2008-05-05 08:31
1楼
  
通常这类型的信件,第一次看看~心想要小心。
然后就直接删除~

1.寄给我的人~是大量寄件的,里面和我通讯录人差不多...也不太需要再寄了
2.不想寄 表情 这类型太多了...真要寄还寄不完呢 表情
---------------------
想问个题外话,
我倒是比较介意一点,就像是不爽区一样。以当时的情绪再自己日志里说出来的气话(多半不雅),
那会触法吗?

之前看到有学生在自己的网志骂学校主任(没有写出名字),可是却以影射性控告这位学生,
网志是在写自己私密或生活中的点滴...如果不满的日记都要被告...那有相当多的网志都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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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upside
2008-05-05 14:19
2楼
  
下面是引用Cora于2008-05-05 08:31发表的 :
通常这类型的信件,第一次看看~心想要小心。
然后就直接删除~

1.寄给我的人~是大量寄件的,里面和我通讯录人差不多...也不太需要再寄了
2.不想寄 表情 这类型太多了...真要寄还寄不完呢 表情
---------------------
想问个题外话,
我倒是比较介意一点,就像是不爽区一样。以当时的情绪再自己日志里说出来的气话(多半不雅),
那会触法吗?

之前看到有学生在自己的网志骂学校主任(没有写出名字),可是却以影射性控告这位学生,
网志是在写自己私密或生活中的点滴...如果不满的日记都要被告...那有相当多的网志都不合格= =
的确 任何的语言 都有可能会触法
之前有人骂 三个字 被罚3万元
但要看内容 如果只是疏发不满而已
如果没有牵涉人身攻击或恶性辱骂
那目前仍然无法可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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