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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力小樱
2007-12-25 23:21 |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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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去对答案...不懂...为何44题答案不是B丫.我觉的B和D都对耶.....法条明明有写14-18的得减轻其刑丫.... 另外28题出的很机车 C的答案是错在多一个"法益"吗@@ 还有11题...不懂在问什么...为什么答案不是C...题目不是有写交由下级机关执行者?? 请大大们帮忙解答 有其它题目觉的怪怪也可以提出大家一起讨论 x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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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xicest
2007-12-25 23:45 |
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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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题:B会错,我想大概是因为14岁以上18岁以下这句话错了,18岁以下(包含18岁)
所以A也错→14岁以下人行为不罚,因为也包含14岁跟刑法说的未满14岁不同。 所以49题的A选项,18岁以下人犯罪者,不得处死刑或无期徒刑(也包含18岁,所以不对) 这是我的想法吧!如果是这样的话应该是在看谁的文字理解能力比较强。 至于第11题,我查过了,是法条。所以答案是上级机关没错。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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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ileboy
2007-12-26 00:12 |
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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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魔力小樱于2007-12-25 23:21发表的 大家觉的基五法学大意,有没有哪一题答案怪怪的??: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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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ROSY
2007-12-26 00:27 |
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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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学大意28题的确很机车,我也一直困惑于C、D之间,但又有点不太确定C,因为毕竟法条没有背清楚。正当防卫我记的重点只有现在不法侵害,不能逾越必要程度,至于侵害什么,没有详记,所以C不确定,但D是我确定的,所以最后选D。这次很多科很多题目的选项,乍看之下,很多答案都很像正确,真的很难取舍。你必须要好几看后,才知典试委员的诡计,大玩文字游戏。除非你法条背的很清楚,观念很清晰,不然后容易陷入模棱两可的陷阱里。
很不喜欢这种感觉,因为对内容不熟,所以被内行人玩弄于股掌间,只能多加强自己的实力,才不会老是 被典委牵着鼻子走 2.第11题补充一下:PTT版有人提出是出自行政执行法施行细则第4条!哇里勒!连「施行细则」这种卑鄙的暗器也拿来对付手无缚鸡之力的五等(初等)考生,典试委员真够狠,果然是杀人于无形且不见血。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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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光海豚
2007-12-26 08:13 |
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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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看大家要不要集体写信 好好的跟考试院关心关心呢....宋老师一直要求我们这么做...高官不怕少数民众 但是他却怕集体...就看各位要不要一起行动 写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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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力小樱
2007-12-26 11:50 |
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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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没错............这种机车过份的出题范围,一定要集体抗议!!!!!
28题我当时觉的C跟D都对..谁知多个法益出来...呜.....反正这次就像RROSY大大讲的一样,法条如果没有超懂超熟,很容易被骗.... 我想在问一下11题,他的题目意思到底是什么?? 上级机关本法定职权所为之行政处分,课以相对人行为不行为之义务,而交由下级机关执行者,于行政强制执行时,以何者为执行机关??? 它是指...例如扣税是给下级机关执行,但如果不缴税,那行政强制执行的机关,就由上级机关去执行的意思吗???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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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tman0930
2007-12-26 12:24 |
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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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题在诉愿法及行政执行法施行细则都有提到,这是"显名主义"的观念,也就像民法的"代理"观念差不多("法律关系"的归属者与"法律行为"的作成者"分开")
诉愿法第13条: 原行政处分机关之认定,以实施行政处分时之名义为准。但上级机关本于 法定职权所为之行政处分,交由下级机关执行者,以该上级机关为原行政 处分机关。 行政执行法施行细则第4条: 本法第四条第一项所称原处分机关,其认定以实施行政处分时之名义为准 。但上级机关本于法定职权所为之行政处分,交由下级机关执行者,以该 上级机关为原处分机关。 举个例子来说: 今天全国各地都发生了无敌大暴动(假设因为物价飙太猛活不下去好了XD),惊动了警政署(上级机关)的人员,于是警政署暑长依行政执行法第36条(即时强制)(法律行为)下令全国各地的警察机关(下级机关)去"抓人"(实现法律要件的事实行为)。 从这例子就可以看出虽然是全国各地警察机关来抓人,但是是警政署下令叫他们做的阿,所以执行名义要写警政署,这样声明异议(行政执行法第9条)的时候找警政署他认为有理由就会停止,无理由就会10日内加具意见送到内政部(直接主管上级机关),内政部会在30日内给交代,如果执行名义是全国各地警察机关(下级机关)的话,不就又找警政署去了 ,找警政署的话,他本来就不会认错咩。 诉愿的规定也是如出一辙,不过更有保障(因为行政执行(贵在迅速有效,学说认有争议)不能救济(诉愿+行诉),而行政处分可以救济),因为可以送诉愿书到警政署(原处分机关),经由警政署交给内政部(给他反省的机会),所以能电警政署的就是他的上级机关(内政部),如果是全国各地警察机关,诉愿书就又会交到警政署上面,阿这个就是他做出的行政处分,要他认错比登天还难 拍谢,更正一下,警政署上面还有个内政部才对 ,连层级管辖我都有点搞混,看来这次法绪死在行政法死的很明白 x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