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地制法修正案 鄉鎮市長改官派(轉自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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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編輯 xx3238
2007-11-02 16:35
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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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高層透露,內政部提報的地方制度法修正草案已由政務委員林錫耀審查完成,地方制度將有重大變動,現行鄉鎮市長由民選產生的制度,將被廢除,改為縣市首長直接派任,如立法完成,此屆鄉鎮市長即為末代民選鄉鎮市長。
另外,為了選舉期程與直轄市長一致,下一屆縣市長選舉,將明定有五年任期,讓再下一屆縣市長選舉與直轄市長一起舉行,從此之後,兩項選舉與任期完全一致。這項修正草案最快在下周行政院會討論通過,送立法院審議,行政院擬列為優先法案。
現任縣市長是2005年底產生,任期到2009年底,但現任北高兩位市長是去年2006年底產生,任期是到2010年底,因此依據草案的規畫,下一屆縣市長仍在2009年底選舉產生,但明定該屆縣市長任期延長一年為五年,2010年底改選的北高市長,任期仍是四年,這兩次分別改選的縣市長與直轄市長,將會一起在2014年任滿,可在當年底一起改選,此後任期與選舉即可完全一致。
高層官員透露,這兩項變動背後的政策想法,主要是讓目前一般縣市與直轄市的差距拉近。由於鄉鎮市長改為官派,一般鄉鎮市事務,也就會由縣市長與縣市政府直接督導決定。鄉鎮市未來就會像是直轄市的區長,接受縣市長的直接指揮。由於鄉鎮市長由民選改由官派,草案也明定鄉鎮市民代廢除,未來不再有鄉鎮民代表。草案並沒有處理村里長部分,因此村里長的選舉仍將續存。
但此舉勢將使得地方政治生態產生重大衝擊,地方人士可競選的公職將嚴重縮減,預料反彈的力道可能非常強烈,尤其是鄉鎮市長及鄉鎮市民代選舉,多半是國民黨勢力,國民黨是否同意仍在未定之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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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編輯 evandgino
2007-11-02 17:00
1樓
  
齁~ 這如果真的改了之後!
地方影嚮很大耶!!!
尤其是各地樁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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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編輯 yes20010
2007-11-02 17:21
2樓
  
我看事情沒什麼簡單
光刪除市民代表這案
就會引起很大反彈
這個案子說很久了
在立法院又很有的吵了 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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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編輯 品管課
2007-11-02 20:43
3樓
  
希望這個報導能成功因為85年時就有提出此問題最後沒有下文

表情 表情 表情
此作法應該能節省許多不避要的浪費 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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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編輯 juuy
2009-04-04 11:11
4樓
  
我想大家擔心的應該不是這個吧! 表情 不知地制法會不會全部修改,我覺得是早晚的事而已。那時背的人可一個頭兩個大了。謝謝分享資訊了。近來沒有時間看電視。 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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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編輯 魔力小櫻
2009-04-04 11:25
5樓
  
好像三讀通過了耶...
唉..........修了一堆法....頭大

若真的合併,以後考公務員名額不知會不會越來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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