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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
2007-09-11 11:32 |
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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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版主及各位大大:若我將老師上課的內容及筆記整理成電子檔提供他人下載使用,這樣是否會觸犯著作財產權或其他相關法律呢? x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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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願
2007-09-11 18:29 |
1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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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芳榮、余思維╱台北報導】北縣一名法律系畢業的男子,為報考律師、司法官到補習班上課,卻認為上萬元補習費用過高,竟異想天開影印《刑法》等教材後上網拍賣,並免費贈送上課側錄的錄音帶,警方昨根據IP位址捕該名男子,訊後以違反《著作權法》罪名送辦。嫌犯為法律系畢業警方指出,嫌犯張家豪(三十二歲)法律系畢業,到專辦公職人員考試的保成補習班上課,竟將補習上課教材重新包裝,擔心影印畫質不佳,還購買正本書籍影印後才上網販售,花了不少本錢,賣一套教材僅賺兩、三百元。保成補習班指出,其《刑法》教材及上課錄音,遭人在雅虎拍賣網站販賣牟利。警方進入網頁查看,發現張嫌每套教材開價兩千五百元,網友都給予不錯評價,警方昨前往淡水逮捕張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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