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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side
2007-08-31 12:04 |
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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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給錢?讓你掛! 這駭客11歲 http://udn.com/NEWS/ 更新日期:2007/08/31 07:10 記者:本報記者/連線報導 剛升國一的郭姓學生去年六月接下台北市愛美國際公司生意,替該公司架設網站,因事後只獲得一千五百元酬勞,他不滿對方說要配發股利卻說話不算話,一怒在該網站植入木馬程式,讓該網站變成色情網站,警方昨天以妨害電腦使用罪嫌將他函送法辦 。 這名可能是台灣年紀最小的電腦駭客,年僅十一歲。愛美公司六月間徵詢網頁架設高手,當時剛自國小畢業的郭姓學生,編排出一套多功能網頁討論區,作品送交愛美公司獲得青睞,七月間鋪上網採用,「愛美論壇」網站內容有女性化妝美白和生活小技能等討論區。正當愛美公司為找到這麼棒的網頁設計內容高興時,七月底,愛美論壇突然找不到該網站影像,不然就是網站上出現腥羶的色情網站內容。 愛美論壇網站版主「小暉」事後發現,網站突然秀逗,原來是當初架設網站的郭姓學生搞的鬼。「小暉」報警,指公司原本查不出網站不穩定的原因,一直到郭姓學生在「即時通」裡和他對話,才知是對方讓網站停擺。郭姓學生對他說,當初幫忙架設網站時,公司言明除了給架設費用,並可讓他入股,但事後不僅沒拿到架設費用,連入股紅利一毛也沒分到,既然無法入股,乾脆讓網站停擺。 但「小暉」表示,當初並沒有提及入股方案,只提到錄取者可以獲得一千五百元費用,事後因郭姓學生對於金額部分無法接受,沒有取得共識。「小暉」說,郭姓學生在協商破裂後,曾在網路即時通嗆說「不給錢就叫網站倒閉」,幾天後,公司網站真的停擺,原本單純的討論網還被貼上一堆色情圖片,直覺懷疑是郭姓學生植入電腦木馬程式病毒,導致網站停擺。 「小暉」說,公司報案爭的是給消費者寬廣的平台,並為公司爭一口氣。警方調查後,認為郭姓學生的行為,涉及妨害電腦使用罪,「無故以電腦程式或其他電磁方式,干擾他人電腦或相關設備」,將郭姓學生函送法辦。 觸法男童 訓誡或假日輔導 【記者呂開瑞/桃園縣報導】 十一歲郭姓男童當電腦駭客觸法,桃園地院少年法庭認為,男童應該把內情告訴家長,透過法律途徑解決;至於他觸犯的刑責,多半會以訓誡或假日輔導處理。桃園地院民事庭指出,郭姓男童接受委託屬民法契約行為,委託人不依約酬庸,男童當然對付不了大人,可能選擇以非常手段處理而觸法。當小朋友碰到這種事該如何保障權益?民庭認為男童應該向父母吐露內情,由父母拿主張,可以找對方談判、寫存證信函討公道,如果對方不理會,可以打履行契約官司,不要自己扮駭客破壞網站。 至於男童的觸法行為,實務上會如何處理?桃園地院少年法庭指出,郭姓男童只有十一歲,不屬於少年事件處理法十二歲到十八歲的年齡,不過十一歲觸犯刑事罪,仍可準用少年事件法。由於男童觸犯的妨害電腦使用罪是三年以下輕罪,少年法庭通常會裁定訓誡或假日輔導,不會裁定保護管束或感化教育。 x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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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ns690
2007-09-01 10:46 |
1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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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在現實社會中,也常有發生這樣的事...
這件事,因為這樣而浮現,但有很多被凹被K的人,求訴無門.. 加上就算告訴家長,家長可能也會覺得這是小事,而忘了爭取,或是爭取到的東西,因為小孩年紀小,而先收起來,說等他長大再給他等等。跟他的原意可能都不相同了。 雖然他的作法是不好的,但那間公司的防護,也太差了一點@@...<--個人感官..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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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side
2007-09-01 12:57 |
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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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lens690於2007-09-01 10:46發表的 : 昨天特地跑到 該網站去看 他是 使用 Discuz 5.0 來編排 果然是11歲小孩排出的模式 但竟然花了9個月 不過也考慮到上學時間 但依此編排程度 其實.............1天就可以 為何呢? 1.Discuz 模組是現成的 只需按照步驟下去執行點選 若加上細部挑選管理權限及功能模組.版面模組 等只需1-2小時 2.再按照所需 版面去編排 若越多則花費時間越多 但看過該網後 覺得也才幾個版面而已 編排那些也不需數小時 若打字快 或是原來就規劃好版面內容 只需照打即可 3.剩下的就是細部版面調整及內容校勘及網路設定等 也不需數小時 該網站被注入木馬 並不代表 防護差 這樣的動作 不稱之為 駭客 報章媒體的認知有誤 若真有駭客之能力 為何不直接刪除該網資料或修改內部圖文或控制管理權 而是選擇 只要會寄e-maill 的老伯伯 都可能做到木馬郵件寄送 或在網站內分享某軟體或圖片 讓使用者下載 而中木馬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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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ns690
2007-09-01 15:33 |
3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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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還沒關掉阿~呆會去看一下...
恩,當然,對於「小」學生來說,可能有其「難度」啦~對「大」人來說,這應該沒啥問題。 不過,若對於不懂的「媒體」來說,這就是「駭客」了。 早先,自己也被人稱為駭客過,不過,那是完全的誤解,大約發生在1998年左右,那時大家上網最多是用modem,網路成形還是早期,有很多人不知道網頁如何做。當然,也就認為會弄東弄西的人,就是駭客了。 當初,我也只是寄了封賀卡給某人,然後幾天了都沒收到賀卡網頁的回函(對方點閱後的回函),就跟某人說,你最近沒上網收信阿?....就為了這麼一句話,被當人駭客了......(初戀也就夢碎了 ) 剛剛上Google查了一下這新聞,有好多不同的版本喔~跟我想像的完全不同說.... 網站被駭 版主郭母各說各話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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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acks
2007-09-08 08:57 |
4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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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我還是覺得公司說謊~
密碼改掉不就沒得搞! http://forum.icst.org.tw/phpBB2/viewtopic.php?p=40304&sid=6ca12ce9cdf0e251dbc6c80938bcd1ee x0 |